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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02 10:47:47 环保 我要投稿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集合9篇

  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集合9篇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围绕“惠民生、促发展”的目标,全力构建“大环保、大执法、大监督”的工作格局,全面深化环保改革与创新,深入推进水、气和土壤三大领域污染防治,各项环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新建成洲心、告星、望埠污水处理厂3座,在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6座。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减排治理设施或关闭,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推进纺织和造纸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推进玻璃企业脱硫设施建设;陶瓷、水泥、有色金属生产企业排污得到有效管控。测算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指标,超额完成20xx年和“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二)优化发展作用日益凸显

  推进审批管理重心下移,委托开发区、广清产业园等行使市级环保审批职权,并推进XX区承接好县级环保监督管理职能。积极争取省对我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指标等支持,推动我市长隆森林公园、神华国华电厂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有效服务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加强生态红线管控,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努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三)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就

  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总体实施方案》和《市20xx年度“创模”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并与 “创模”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创模”档案系统建设,加大了“创模”宣传力度。

  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展城市扬尘和秸秆焚烧控制明察暗访专项工作;对涉气企业,开展夜间集中执法行动;突出治理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加大力度治理工企业堆场,对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补贴,并启动限行区电子执法,截止12月15日,省环保厅核定我市淘汰黄标车共18674辆,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44%)。20xx年,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率为92.8%;pm10、pm2.5、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5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5.0%、21.4%、35.7%、10.0%、4.76%。

  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主要河流水质稳定维持良好以上水平。实施北江七星岗、滨江迳口水源地保护区物理隔离工程和镇级饮用水源地标志牌、警示牌建设;完成乐排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和永和河、三江河县城段、寨岗河、寨南河“亲水景观”工程建设。20xx年,我市北江干流水质状况良好,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全部达标;市区饮用水源七星岗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其中ⅱ类以上水质为348天,占95.3%,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跨市河流北江界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重金属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提前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全面取缔关闭龙塘、石角园区外所有拆解散户,完成重金属生态修复首期工程,整治受污染土地、清理固废和堆渣;申请中央、省和地方专项资金支持受污染土地治理工作,启动电子废弃物整治二、三期工程建设。预计超额完成20xx年和“十二五”重金属减排任务。

  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印发实施《市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xx-2017年)》以及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污染物减排等。加强生态示范建设工作。编制并实施《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生态环境保障专题》及其实施细则,推进生态环境保障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四)环境监察工作开创新局面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持续开展陶瓷行业专项整治、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环境法治年”活动等。创新执法方式,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夜间专项执法等方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推进一批违法建设项目和企业整改。截止11月,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7万人次,检查企业6131家(次),限期整改344家,立案97宗,有效预防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环境信访得到有效调处。进一步拓宽群众互动参与的渠道,完善信访调处机制。及时处理省环保厅、市长信箱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转办的环保投诉事项,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

  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市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明确突出地方政府环境监管的领导责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建立以县为主体、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并逐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跨区域环境监管执法机制、环境监管法制体系、环境监管分级负责制、环境监管岗位责任制等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五)环保能力建设得到新提升

  机构和人员不断加强。20xx年,一是市级环保局增加科室。市局调整科(室)设置,为配合新增的市级立法权,独立设置法制监督科,新增土壤和重金属科、大气和水科。二是市级新增和调整事业单位。新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中心),增强了宣传教育能力;原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更名为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将原环评职能彻底剥离,进一步加强市级环保部门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三是加挂机构。为了加强环境管理,更好地开展创建模范城市工作,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加挂市环境应急办公室,在市环境监测站加挂机动车管理中心。四是县级环保部门机构加强。XX区、清新区环保今年新增大批政府购买编制人员。连XX县聘请一批镇村级生态环保员,构建全覆盖无盲点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网络的创新做法。五是XX区、连山县、连XX县加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我市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能得到进一步理顺,工作力度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队伍建设持续加强。20xx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廉洁型机关。贯彻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行动”、“公述民评”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六)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环境宣传教育得到加强。继续推进创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绿色社区,评选绿色天使,有效弘扬绿色生态文明、宣传绿色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全省环保宣传月、环境安全宣传月等活动,为开展环保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环境监测高效开展。今年,北江流域水质监测体系作为我市十件民生实事,在政府的强力支持和推进下,已初步建成,对北江流域进行常规监测。提升环境空气监测水平,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并有序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升级改造县(市、区)空气自动站,实现市、县两级数据系统联网;完成市区大气细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支撑。加强了对国控、省控等污染源的监测,强化声环境功能区和交通主干道环境噪声的定期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举措

  (一)依托环境保护委员会,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5月5日,市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郭锋市长任主任,7位副市长任副主任,县(市、区)政府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明确各委员按职责分工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随后,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乡镇一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进入环委会成员,打破了基层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落实了乡镇一级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原来各职能部门间环保工作职责模糊不清、重点任务推进慢的问题得到改观,“大环保”工作格局日益完备。

  (二)实施最严的考核制度,保障工作高效落实。

  在6月12日的第一次市环委会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市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实行环境保护考核月报告、季排名和“一票否决”制度,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我市环保考核工作实施第三方考核,是我市建市以来实行的最严格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三)成立环保警察与监督员等队伍,丰富执法监督手段。

  市公安局成立了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成为我省第3个正式设立“环保警察”的地级市。随后,各县(市、区)等也相继设立“环保警察”队伍,全面提升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同时,各县(市、区)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组建了环保社会监督员队伍;团市委和市环保局牵头组建了环保志愿服务联盟。目前,我市已构建起刑事、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存的环保监督执法机制。

  (四)早部署重督办,狠抓工作落实不松懈。

  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全面启动创模的开局之年,各项环保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形势十分紧迫。我局早在1月份,就着手部署各项工作计划。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环委会办公室将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细化到具体的月份;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督办和预警。8月8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污染减排工作进行预警和再动员;9月15日,刘柏洪副市长代表市政府约谈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农业局和XX区、XX县、连XX县政府主要负责人;11月初,市环保局及时梳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专报市政府,并经郭锋市长同意,派出6个督办组,分别约见8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环保考核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办。对可能影响我市考核工作的重点项目,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包干负责,并启动周报告制度和应急预警机制。

  此外,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齐抓共管是今年各项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的组织保障和工作基础。5月26日,长伟书记亲自带队到省环保厅会商环保重点工作,多次就环保工作作出指示并进行部署;郭锋市长4次带队检查环保工作,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重点环保工作推进会;刘柏洪副市长7次到市环保局调研,多次亲自约谈、督办污水处理厂建设、电子废弃物整治和陶瓷行业综合整治等工作;市委常委邓梁波、崔建军同志亲自带队到市环保局听取工作汇报并作指示;市纪委、编办、公安、农业、水务等部门主动与我局进行业务对接,联合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办和指导。

  三、工作思路

  20xx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重在抓好谋划,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谋划、编制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地方标准体系

  根据国家和省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即将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精心谋划、科学编制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结合我市传统产业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原有电镀行业污染整治规划的基础上,启动废塑料和废五金拆解、铅酸蓄电池、化工、印染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及规划,科学指导、整合我市传统产业布局,形成一个以总规为统领,专项规划和行业整治方案规划为支撑的、完善的'“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

  借助我市纳入地方立法试点,高标准制定陶瓷、水泥行业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提升陶瓷、水泥两大支柱产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市实施绿色发展战略,保障经济持续、高效、优质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二)推动水、气和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落实《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地饮用水源标准化建设,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继续推进大燕河、乐排河等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实施《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和加强燃煤锅炉整治以及工地、道路扬尘等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导、督促XX区政府开展《市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整治规划(20xx-2020年)》修编,进一步健全废五金拆解长效监管机制,清理历史遗留的电子拆解残渣,推进重金属污染农田和搬迁后拆解场地的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

  (三)抓好环境监测、监察两大体系建设。

  进一步优化现有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增设县市区监测点位,实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形成水、气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污状况全覆盖的在线监测监控体系。启动“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实施移动执法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对全市污染源实施全覆盖的监管。

  (四)全力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举全系统之力,动员各级政府、社会各届落实好“创模”攻坚整改阶段的工作,掀起“创模”宣传新高潮,为20xx年成功“创模”做全力冲刺。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增强干部队伍团结奋斗、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造就一支勤政、清廉、务实、为民的党员干部队伍,确保“十三五”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十二五”时期是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阶段,面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面对“8.8”泥石流、地震重大灾害的生态恢复与治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确定了实施“生态立州”战略的发展思路,坚持“保护、发展、稳定”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制,扎实做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牧村环境整治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完善。立足州情实际,报请州政府调整了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深入推进“生态立州”战略努力建设“生态”的实施意见》、《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及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办法》、《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6个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同时,编制完成了《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xx-2017年度)》、《州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起草并实施了《甘肃省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了《关于环保公安加强环境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初步形成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法律和规划方案,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从摸清家底走向了全面管控,从点散监管走向了集中有效管理,从项目建设管理无序走向了有序规范的新进程,从多还历史欠账环境问题走向不赊新账的新阶段。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快推进。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大力抓好重点减排工程,坚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减排设施运行监管和重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等手段,全州累计投入污染防治资金6352万元,完成重点污染减排项目57个,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3.585万吨、二氧化硫1.057万吨、氨氮0.194万吨、氮氧化物1.171万吨,主要污染物四项指标全部控制在了目标范围之内。20xx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76 mg/m3,较20xx-2013年平均值下降3.1%;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6mg/m3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 0.04m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气达到339天。全州地表水、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良好。

  ---环境执法监察力度持续加大。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力量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对重大建设项目、“一江三河”流域、国控重点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公路水电矿山三大建设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尤其是20xx年,新环保法实施之前,加大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处罚企业33家,处罚金额达300多万元,征收排污费680万元,达历年最高,环境执法监察有了新的成效。

  ---环境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健全。每月一次对8县市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进行监测,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对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国控黄河断面、省控大夏河、格河断面、区域声环境质量、8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定期对8县市土壤例行监测和土壤采样工作,对XX市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试点开展农牧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共布设行政村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各24个,行政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4个,每季度开展1次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从点到面反映农村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治污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州8县市建成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达标运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由20xx年的0.4万吨/日提高到2.025万吨/日,新XX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62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86%,较20xx年提高了近70个百分点;全州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屠宰加工、水泥生产企业实施了减排工程;20xx年6月1日起全州范围内实施禁塑,建成各县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处理能力达784吨/日,无害化填埋处理率达85.9%,处理能力较20xx年提高了90%。加大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建成并投运了XX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日处理能力达160吨/日。6家危险废弃物产生企业纳入规范化管理。各县市城区实现了集中供热,累计淘汰燃煤锅炉160多座,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标志核发工作,督促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全部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燃油,完成了22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显著增强。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严依法依规审批,严把环评审批关口,严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和落后工艺落户,累计审批建设项目1138个,不予或暂缓审批项目43个,责令停止建设项目2个。对20xx年以来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清查,协调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在水电建设、资源开发项目中“未批先建”的问题。积极推进规划环评,编制完成了《藏族自治州非主要河流水电站规划环评》、《合作产业生态园区规划环评》及《XX市矿山规划环评》。同时,加大源头防控力度,对15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8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37家企业完成信用评价及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14家重点企业自愿购买污染责任保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州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顺利实施,列入规划的12个项目中8个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4个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完成了XX县级以上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划调整和92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全州100多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了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项目,饮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逐年提高。

  ---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明显提速。督促各县市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60%尽可能用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快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全面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全州已有54个乡镇(村)开展了创建工作,已获得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4个、“省级生态乡镇”14个、“省级生态村”11个。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5383万元,在全州84个农牧村实施了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约12.04万人口直接从“以奖促治”政策中受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环境监管和防范风险能力显著提高。累计投入3325.57万元用于州县市环保队伍能力建设,配备监测设备196台(套)、监察设备187台(套),完成3个环境监测站(含1个西部二级站、2个西部三级站)和8县市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现场端已完成8家,并全部与省级监控平台联网。全州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全部纳入管理,电磁辐射管理得到加强。

  ---环境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将生态环保理念纳入干部在线学习教育范围,通过开通环保网站、在电视台插播环境宣传公益广告、定期发送移动手机环保短信、举办“生态立州”有奖征文活动、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等方式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创建了省级绿色学校8所、绿色社区5个,评定州级绿色学校8所、绿色社区4个。同时,通过编撰《州生态文明教育读本》,举办中国生态文明腊子口论坛,促进全州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十二五”期间,先后投入200多万元用于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分解细化落实环保目标任务。报请州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州环保工作会议,细化分解了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赵凌云州长与各县市政府县市长签订了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分管副州长赵四辈与州住建局等四部门签订了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机动车尾气检测、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责任书。结合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内容,先后召开了全州环保局长座谈会、环保局长约谈会,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8-9月份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各科室负责同志对各县市环保目标及重点环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以通报形式反馈各县市,该整改的限期改正、该处罚的严厉处罚,全面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同时,《州“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委托省上有关单位开始编写,目前已完成编写方案。

  (二)强化措施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报请州政府印发了《州20xx年污染减排工作计划》,并将总量控制指标、19个减排项目分解到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有关部门。争取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630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工作。目前,管理减排中,各县市9个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工程减排中,格河沿岸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完成5公里,预计新增收集污水1000吨左右;XX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完成铺设任务6.8公里;XX县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完成5公里;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已完工,正在申请环保专项验收;XX市、XX县、XX县和XX县集中供热脱硫除尘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XX县百花坛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肥建设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XX县第一产业有限公司有机肥建设项目正在安装设备。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中,20xx年预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820辆,发放环保标志8860个、黄标186个,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检验率达到辖区应检车辆的80%以上,环保标志核发率达到已检车辆的100%。同时,及时成立了州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20个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治方案的编制。

  (三)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了《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重点工作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及《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调度预警通报方案》、《州20xx-2016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州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州城市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关于宣贯落实XX市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并于4月16日、6月19日、9月25日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全州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推进会议和冬防会议,全面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开展调度预警,通过约谈XX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督办重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等方式,督促县市政府尤其是XX市政府全面落实大气环境质量主体责任。通过不懈努力和积极工作,落实资金保障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并在燃煤锅炉改造治理、实施集中供热脱硫除尘改造项目、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煤炭销售市场整治和自动监测点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扭转了今年1-5月合作城区pm10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1-10月XX市pm10平均浓度为83.6微克/立方米,预计剩余两个月pm10平均浓度值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完成年度任务。

  (四)从严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把环境执法检查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指导、限期整改、以罚促治等多种方式,通过先后组织开展的全州环境卫生大整治、环境保护大检查、矿山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力度,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现场执法频次,对重大建设项目、“一江三河”流域、国控重点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公路水电矿山三大建设领域、核与辐射相关单位深入开展了执法检查,着力提升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各类环境突出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热点环境问题,州环保局对25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约谈,并通过突查督办、突击检查,向全社会尤其是重点排污企业传递铁腕执法的信心和决心。今年,州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218家,责令停产整顿51家,限期整改34家,对51起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达189万元,征收排污费309万元。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等基本做到了行政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案卷规范、材料齐全、卷宗清晰,未发生环境复议案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率达到100%。

  (五)严格执行环评价审批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严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和落后工艺落户,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严依法依规审批,严把环评审批关口,对新上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查“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在环保审批前均在日报、州政府的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开,进行公众调查,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截至目前,全州共有196个项目通过审批(省级审批5个,州级审批68个,县市审批123个)。同时,坚持优质服务原则,环评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并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同时,制定了《州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xx年本)》,将四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和竣工验收权限下放至县(市)环保部门。组织召开了XX县车巴沟地区涉及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保护区功能调整等事项协调推进会,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服务。

  (六)全面推进落实“五项措施”。将省环保厅提出的“五项措施”作为推进环保工作和提升能力的主要抓手,按照《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督促26个州直部门认真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并将县市制定贯彻落实责任规定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全面督促落实政府的主要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按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环保、公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将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有效性审核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情况、环境行政执法处罚情况等在环保网站上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认真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的XX县集中供热公司等4家单位将于12月底前通过评审,予以发放;督促企业加快清洁生产审核进程,XX县污水处理厂等2家企业已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由于新城建华水泥厂现已停产,正在向省环保厅上报暂缓审核报告,祁连山夏河安多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工作已申请省环保厅待验,将逐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指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主动适应和应用环保新常态,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统筹推进污染减排、环境整治、水源保护、环境监管、环保宣教等各项工作,为xx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为优、良的天数比例为98.6%,比上年同期提高4.9个百分点,10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三条主要水系17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99%。20xx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位列全省第三,流域水质达标率位列全省第一,争取资金总量全省第一。

  一、工作成效

  (一)生态创建稳步开展。围绕“水要净、河要清、天要蓝、地要绿、居要怡”的创建总体目标,制定“两城”创建责任书,确定重点项目,并予以分解落实。目前,我市获得省级生态市命名、泰宁成为全省首批国家生态县,明溪、建宁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7个省级生态县、7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28省级生态乡镇、170个省级生态村、1418个市级生态村获得命名,另有4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5个国家级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乡镇通过考核验收。我市已有87.7%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88.1%的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标准。

  (二)污染减排扎实推进。根据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确定年度cod减排0.5%、氨氮减排0.5%、二氧化硫减排0.5%、氮氧化物减排0.5%的年度减排计划。全市安排188个重点减排项目,截止12月底,国家责任书重点减排方面,列入国家责任书项目的大田污水厂二期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试运行;水污染物减排方面,关闭了尤溪闽盛纸业、福建博宇造纸、尤溪凌阳纺织和尤溪彩华纺织;尤溪格利尔废水处理及回用处理设施建成投运、永安智胜完成了废水深度处理设施的验收、三化和清流氨盛废水深度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完成了将乐黄潭、高唐等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气污染物减排方面,三钢实施了200m2的220 m2烧结机烟气全脱硫技改工程,完成了180m2等4台烧结机烟气旁路拆除;永安华电7#、8#机组完成脱硫、脱硝设施技改;14条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运行稳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完成了明溪凯辉、宁化富盛、尤溪宏鑫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全过程综合治理和拆除工作。根据20xx年至20xx年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及20xx年度减排工作进展,预计可以完成20xx年度及“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三)专项整治进展良好。按照省上的部署和要求,以重点带一般,全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流域的污染整治,促进辖区环境质量改善。大气环境整治方面:制定并组织实施《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年实施方案》,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细化成具体项目,以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责任书考核方式下达至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持续加强三钢、三化的污染治理,把三钢、三化大气治理项目列入20xx年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督促三钢、三化完成29项大气治理项目;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安排部署建设在用机动车排气工况法检测系统,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均已着手建设,其中永安闽安机动车检测站已完成建设,并于20xx年10月开展工况法检测工作;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及黄标车淘汰工作,全市已累计发放环保标志163845份,共淘汰黄标车2340辆,其中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592辆,按期完成了黄标车淘汰年度任务。水环境整治方面:全面实施“河长制”, 颁布实施沙溪、金溪、尤溪流域治理方案,组织实施20xx年度流域整治重点项目,截止12月底,49个重点项目已基本完工,累计完成投资3.57亿元;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除污染隐患,组织开展了市区饮用水源地水体生态修复二期工程。重金属和危险废物污染整治方面:扎实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实施《xx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列入年度计划的5个重点项目已完成建设及验收,铅锌行业污染总体得到较好的控制,预计可完成年度及“十二五”任务。加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按照《xx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结合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和省厅的检查意见,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资料申报制度,督促各企业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行为。

  (四)改革创新强劲推动。充分发挥金融和市场杠杆作用,推进生态环保领域三项改革。撬动金融杠杆,倒逼行业自律,在全省率先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全市有178家企业参评,分别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良企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通报金融、发改等部门;撬动市场杠杆,力促企业自主减排,扎实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xx市储备排污权管理和出让办法》,目前,青山纸业等3家企业通过出让可交易排污权获利2532万元,25家企业完成新建工业项目总量指标申购,同时,储备排污权指标,用以重点项目建设;撬动保险杠杆,强化企业风险管理,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目前,全市已有17家企业投保,投保额1650万元,有效促进企业提升环境风险管理水平,降低负担、以及企业经营与财务风险,促进了社会安定稳定。我局开展的上述三项改革,先后被中央、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建日报、xx日报头版刊发,福建电视台、xx电视台也进行了专题报道。

  (五)服务发展能力提升。强化告知承诺服务制度,对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简化手续,加快评估、缩短时限,特别是对省、市重点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制,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及时与上级环保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在办理环保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支持了中节能固废处置、青山纸业年产50万吨包装原纸技改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一年来,共受理并组织审查规划环评3项,审核审批建设项目(规划)环评报告89项(其中报告书48项、报告表23项、登记表18项)、危险废物转移申报129项、辐射安全许可证14项。市环保局行政服务窗口共办理审核审批348件,窗口接待、解答环保业务咨询900余次,被授予“优胜窗口”4次、“示范窗口”12次、“文明窗口”3次。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制定了《20xx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计划》,截止12月底,已完成27个工业类项目、23个辐射项目和11个生态类项目验收。

  (六)环境监管力度加大。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妥善处理环境信访头投诉,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安全。一是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在执法检查中,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保法》及配套文件,主动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各类典型案件均取得突破。20xx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890余人次,检查企业1890余家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严管、严查、严罚,共立案处罚企业102家(市本级22家),罚款金额336余万元(市本级76万元)。同时,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起(市本级3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7起(市本级2起),实施限产停产企业28家(市本级1起),实施查封扣押企业11起,实施按日计罚企业6起(市本级2起),将17家存在较严重问题的企业列入市级挂牌督办。其中对XX县沈湖纸厂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拘留为全省首例环保违法行政拘留案件;查处了xx市明恒工业基布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件,为全省首例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案件,环保部在通报时将此案列为典型案件。20xx年,辖区内未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二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20xx年,市本级共接“12369”投诉电话1205件(市本级46件),受理“12345”投诉件36件,开通了“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受理13件,及时办理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全面推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处理和转办群众来信43件,接待群众来访2批/15人次;扎实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4件,办结率100%。全市未出现积案、群体性环境信访事件和赴京、上省等越级上访事件。三是持续加强环境监察管理。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出台了《xx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逐步在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及时公开各类环境信息1732条,依申请公开5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xx市环保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应当信息公开的企事业名单的通知》,明确212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并率先对2家未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企业立案查处;加强排污许可证发放及排污费征收工作,20xx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69家,累计征收排污费1877万元。

  (七)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以环保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为目标,整体协同推进基础设施、环保宣教、作风建设等各项基础工作,着力为环境管理提供良好支撑、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区新增设3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建成运行并通过验收;新增的9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和9座县级空气自动站建设进展顺利,预计将于20xx年4月份实现联网并投入运行,实现各县(市、区)水质、空气自动监测的全覆盖。加大环保宣教力度。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刊(播)发环保新闻报道124篇(条);在《xx日报》上刊发了市分管副市长纪念世界环境日的署名文章和《20xx年xx市环境保护状况公报》;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纪念活动,深入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制度学习宣传工作,同时,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网络(市门户网站、环保门户网站)、led屏幕、主流媒体、微信、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市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的举措和成效,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一是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主要领导以上党课形式启动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成员都在各自所在的支部或适当范围内作了专题党课报告;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积极开展四个专题学习研讨;认真查摆 “”问题,制定领导班子和个人整改台账,着力整改“”问题;组织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层层传导压力,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特别是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准则》、《条例》,增强干部群众廉洁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环保权力运行特点,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切实抓好党建、精神文明、综治、计生等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市里的有关部署和会议精神,与环保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

  二、环保工作存在问题

  20xx年以来,在全市环保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因历史原因,我市核心城区内仍有三钢、三化等省属重污染企业,虽然三钢、三化污染物排放基本达标,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压力巨大。二是市区饮用水源安全压力较大。由于农林业面源污染在东牙溪水库的长期蓄积,水库富营养化趋势难以逆转,市区备用水源地尚未建成,市区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压力较大。三是城市污水处理问题突出。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运行不稳定、进水浓度低、清污分流不完善、生活污泥仍未实现规范化处理等问题。四是各种工程建设污染问题依然存在。道路建设、矿山开采、园区开发、建筑施工、畜禽养殖等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和空气污染等为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五是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力量依然薄弱,环保队伍人员少、经费缺、装备差与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的矛盾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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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尺,统筹质量改善、治污减排、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努力建设“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怡”的美丽xx。

  (一)突出以创促建,提档升级生态建设。围绕“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怡”的建设目标,突出“以创促建”,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深入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20xx年配合编制完成我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二是督促明溪、建宁、将乐、XX县、清流等5个县早日建成国家级生态县,并根据国家级、省级的新标准和管理规程,着手推动已建成的生态市、县、乡镇、村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档升级。到20xx年,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示XX县、示范乡镇、示范村;三是建立环保“党政同责”工作推进机制,将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提升为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以市委市名义制定下发市直相关部门环保目标责任书,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的环保工作格局。

  (二)突出绿色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一要发挥规划环评导向作用。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和水泥等七类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加快推进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促进优化重大开发活动、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发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的引领作用,加快促进好项目、大项目的尽快落地,引导我市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二要加强项目环评把关作用。要严格环境准入,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促进提升“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的综合效应;要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环保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加快对建设项目环保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力求发展与环保共赢。三要强化总量减排调节作用。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减排项目,积极采取结构调整、污染治理、节能降耗、源头控制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腾出总量指标,用于转型发展;同时,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储备排污权指标,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三)突出环境质量,强力推进五项整治。以 “河长制”、“水、气、土”三个十条为载体、抓手,强力推进五项整治。一是围绕“水净”,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除污染隐患,重点强化市区水源地保护,组织实施市区饮用水源地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二是围绕“河清”,推进水环境整治。出台《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全面实施“河长制”,深入推进闽江流域(xx段)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督促各县(市、区)按照“一河一策”原则牵头制定辖区内各河流治理方案,分年度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流域整治任务。三是围绕“天蓝”,推进大气环境整治。认真落实《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大气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业废气、秸秆和垃圾焚烧、燃煤锅炉等六方面的专项整治,并细化成具体的整治任务;继续推进三钢、三化的污染治理,实施220m2烧结机布袋除尘器扩容改造、烧结180系统成品电除尘改造、高炉炉前渣沟烟尘治理、进出厂汽车运输粉料扬尘治理等环保技改项目;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切实抓好黄标车淘汰工作;协调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门,加大道路、施工扬尘的综合治理。四是围绕“地绿”,推进土壤环境整治。在省环保厅统一部署下,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同时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明确生态红线分区分类管控要求与措施,将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具体地块;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安排,出台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筹抓好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整治、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试点,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及水泥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建设。五是围绕“居怡”,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为老百姓构建宜居环境。城区加强建筑工地、“三厅”噪声监管;农村全力推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美丽乡村。

  (四)突出能力建设,依法强化环境监管。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及配套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以环境保护大检查、“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后督察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继续强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杜绝违法建设项目;不断加大危险废物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危废管理“达标进位”目标的顺利实现;持续加强对取缔关停企业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严防“死灰复燃”及污染物超排、偷排;进一步落实各类专项行动提出的整改措施,将环境保护大检查、“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继续推向深入;开展环保执法稽查,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将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纳入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内容,做到“资源共享、一网多能、综合利用。”二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完成市局环保综合业务平台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我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力争于20xx年3月份前建成各县、市空气质量自动站及县域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并实现联网,4月份投入运行,实现各县(市、区)水质、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

  (五)突出机制创新,继续推动环保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和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先行先试,推动环保改革。一是配合做好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家部署,逐步建立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设区市环保局实行以省环保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设区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二是继续深化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和环境责任保险三项改革。20xx年,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扩大至所有符合评价范围的企业,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并研究建立和完善环境信用评价的长效机制和实施标本兼治的方式方法,切实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的不合理局面;推动排污权交易深入开展,力争在所有排污企业全面推行;继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总结经验,探索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环境风险的良好局面。三是为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开展三项改革。1.新建微量排污项目豁免购买排污总量指标及来源确认;2.环评项目审批登记表改备案制;3.取消生态类项目(除涉及饮用水源、重金属)市级以下环保验收。通过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同时,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保障环境安全。四是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在饮用水源保护、流域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公用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等领域,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加快环境服务业发展,提高环境治理的专业化水平,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上半年我处按照全市环保工作要点中“强化排污费征收”的总体要求,以工作目标为重点,以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计算、公示、征收等程序,通过监管促征费,实现征费与监督管理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教育与帮助共进,努力使排污费资金应收尽收。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受理收费复核:复核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单位74个排污收费计算单,金额为19,086,770元。

  2、收费专项检查:与省环保局沟通了解排污收费环保队伍“收支两条线”经费使用3年过渡期后有关政策情况,以哈环综20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布置各县(市)环保局报送近两年排污费征收、使用情况表。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答复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医大附属第四医院、千手 佛等57个单位对排污收费政策及处罚规章的咨询。

  2、协调处理了香格里拉大饭店对收费污染物COD监测数据产生的异议。

  3、制定并上报生态办各县(市)政府考核目标及各区、县(市)环保局考核目标、处内20xx年工作目标。

  4、完成并提交市政协2个提案答复件。

  5、组织并召开海都国际商务会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6、参与冬季烟尘、扬尘污染、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7、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政治活动和业务理论学习。

  三、创新工作

  建局20多年来,我局第一次成功地组织了海都国际商务会馆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的要求中,我们执法干部经受了业务练兵和执法实战的考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到各县(市)对排污费专项检查,督促环保部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排污费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我镇认真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依靠县建设局的正确指导,为把我镇建设成绿色宝马、生态宝马。镇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动员,认真制定规划,掀起绿化高潮,到目前为止,全镇完成洪水村、尖兵村、军农村等道路绿化。县下目标400亩成片造林,我镇已完成200亩,分别为:洪水村红椿150亩、尖兵村果树30亩、军农村果树20亩;县下目标6万株四旁植树,我镇已完成1.5万株;完成新区街道绿化500米。现将我镇今年的绿化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到位,贯彻迅速

  为了将绿化造林任务贯彻落实到位,今年以来,我镇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挂帅,镇长任指挥,城乡环境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绿化工作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参加会议,会上镇负责人作了工作动员部署,这次会议上结合县交我镇的任务,分解量化到各村,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村还向镇政府递交了绿化工作责任状。

  二、突出重点,强势推进

  在镇政府的带动下,各村按照镇下达的绿化任务纷纷进行了落实,主动掀起了一股绿化造林高潮,将规划的符合造林标准的道路闲地尽可能绿化到位。

  三、对照目标,奋力冲刺

  为了确保完成全年绿化工作,我镇一是抓住季节。把3月份作为全面完成绿化任务的冲刺突击月,集中力量,搞好突击。二是突出重点。将村绿化作为重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是强化督查。结合各村递交的责任状,对各村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并将督查的结果列入20xx年的各村考核细则。四强化责任。绿化工作栽植是基础、管护是关键,我们将与各村各单位进一步完善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人员,确保绿化的成活率、保存率达95%以上。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 篇5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20xx年1—6月,空气优良天数137天,优良率为75.7%,同比增长4.4%,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富春江干流水质保持2类水体,总磷等指标出境优于入境,渔山断面出境水达标率为83.3%,同比增长33.3%,全区1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国家级生态区创建顺利通过环保部验收。

  1、做好建设项目审验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共审批项目217个,其中报告书13个,报告表165个,登记表39个。核发排污许可证82个。二是制订《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清理全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共清理出未批先建项目129个,未验先投项目1323个,主要涉及型材、化工、畜禽养殖、五金加工及基础设施类等项目。

  2、深入重污染行业整治。一是基本完成电镀、印染、化工、造纸等重高行业整治提升。其中造纸行业整治“三个一批”共237家企业,累计关停112家,整治提升109家,搬迁入园16家。目前实际保留126家,正常生产107家。出台《杭州市富阳区环境保护局20xx年度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对造纸、印染、化工等企业“回头看”共计200余家次。二是加快推进大源彩钢行业、上官球拍行业等特色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并要求上官乡建成特色工业功能区。

  3、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为契机,“面”上排查、“线”上执法、“点”上查处,对各类环境违法“零容忍”。截至20xx年7月底,检查企业40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累计立案145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17件,处罚金额446.6万元,警告1家,下达停产整治决定2家,实施查封、扣押8件。共移送公安11件,其中涉嫌环境犯罪类案件6件,公安机关已受理5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行政拘留类案件5件(涉及新环保法相关案件4件),行政拘留3人。共受理各类信访1623件次,较去年同期下降13.3%,其中省级较去年同期下降60%,杭州市级较去年同期下降36%,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100%。

  4、强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出台《富阳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明确重点,落实措施,督促6家水泥企业加快粉尘深度治理工作。二是推进“无燃煤区”创建,开展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1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深度处理,截至目前已完成24家。三是全面开展涂装、化工、合成革三个行业6家企业、1家LDAR技术改造企业及11个重点行业209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清单调查工作。四是继续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上半年,共淘汰黄标车969辆。

  5、稳定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完成20xx年减排统计工作。全区纳入环境统计调查对象301家,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728.7吨,氨氮排放量1120.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50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6929吨。与20xx年相比,分别削减20.8%、15.5%、30.5%、8.0%,完成杭州减排年度任务。二是全面落实20xx年减排计划。出台年度减排实施方案,召开减排专题会议,明确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总量,安排年度污染减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水污染物项目77个,大气污染物项目13个,关停项目32个,农业项目27个。

  6、快速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截至目前,收到排污权初始申购企业175家,并经初审后报杭州审核,125家企业缴纳初始交易费,共计2.3亿元,其中浙江成功纸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已完成排污权银行抵押贷款登记。8家企业新增指标进行了网上竞价交易,交易金额88万元,其中3家企业成功竞拍全部指标。

  7、大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一是完成企业环境行为分类。对全区310家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进行分类。其中绿色企业7家,蓝色企业188家,黄色企业96家,红色企业15家,黑色企业4家。二是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我区13家涉重企业的档案整理工作,通过国家环保部核查,完成我区9家企业的重金属全口径填报工作。三是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全区共建成投运刷卡排污系统133套,共保有在线监测系统155套,共获得在线监测数据270万个。正常运行2个空气站、5个水质自动站,稳步推进5个水质自动站新建工程,其中3个已通过验收;1个试运行;1个设备已装。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环保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富阳区环境功能区区划方案》和《富阳区“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规范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二是大力推进VOC治理工作、10吨/小时以下锅炉淘汰、无燃煤区建设、自备锅炉淘汰、煤改气等工程,同时加大热电、水泥等脱硝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脱硝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加快建设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平台,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健全排污权抵押贷款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密切部门联系,确保抵押登记及时办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四是在深化重高行业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完成电镀、印染、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中期评估工作,建立完善行业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防止污染反弹。

  2、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与配套办法要求,加强加密对企业的执法监管,坚持“出重拳”,打“组合拳”,增强环保执法威慑性,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同作战,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办处罚力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全面遏制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全区环境安全。

  3、继续浓厚环保宣传氛围。组织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及参与环保的自觉性;积极开展“多绿”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区的多绿覆盖面,丰富多绿细胞;在本地媒体开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栏报道,积极向上级媒体报道我区先进经验和做法,实现全区环保工作“报刊上有文字,广播里有声音,电视里有影像”。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 篇6

  20PC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环保执法水平,加强环境监管和宣传工作,快速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全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既定工作任务。

  一、20PC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截止至20PC年12月底岳塘区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4%,各测点的降尘年平均值浓度比20PC年度削减20.4%。

  (二)水污染防治工程进一步加快

  28家化工企业已全部签订征收协议。现已拆除企业厂房19家,约22.7万平米,已处置建筑垃圾5.5万余吨。省环保厅明确陈氏化学8000万吨废渣全部处置到位。金环颜料示范性项目完成污染土壤处置2.3万方。易家坪地区50.8万方土壤修复治理施工单位正在加快施工。竹埠片区土壤修复治理已完成国土预审、规划审批、环评、专项批复等前期工作。双埠片区土壤修复治理正在抓紧开展可行性研究。

  (三)大气污染防治范围进一步延伸

  1、加强发挥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至20PC年12月底共清理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12家,并督查治理到位,经检测均达到达标排放要求。

  2、加强禁燃区内燃煤锅炉改造。至20PC年11月,岳塘区已完成削减二氧化硫排放1.11%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久千钎具有限公司、岳塘区佳美洗涤厂、湘潭东信棉业有限公司、湘潭十八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家锅炉企业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及改造的减排任务。

  3、加强黄标车淘汰。积极配合岳塘交警大队,对岳塘辖区200余辆在用黄标车信息统计表分街道筛选后,以区政府名义交办各街道逐车逐户进行政策宣传,督办主动淘汰。目前,各街道、区环保局正配合市环保局、岳塘交警大队全力推进。

  (四)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1、全面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于20PC年年初开展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共排查出环保违规企业228家,现已完成228家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2、积极开展环保大检查。20PC年是我国最严环境保护法执行的第二个年头,我局执法人员下基层单位进行环保执法检查约近千次,以解决问题为主,口头或书面提出违法改正意见五百件次左右,处理、解决投诉纠纷401件,其中上级督办案件2起,办结2起,处理率100%,回复率100%,人民群众满意度95%以上。通过多次反复教育和行政处罚等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关闭、淘汰污染企业或生产线16家(条),其中关停塑料造粒作坊三家、洗涤厂两家和危险废物收集站、石膏厂、玻璃钢制造厂、废塑料加工店。淘汰了四台锅炉及窑炉、两条工业涂装和一条镀锌生产线。

  3、严格管控重点污染源。20PC年初,全局统一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环境隐患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车辆270多台次;检查企业100余家,检查建筑工地5家,处理投诉30余件。依法处置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重点污染源及重点项目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排查中发现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有22家。全年立案调查违法排污企业9家,已发行政处罚告知书1家;行政处罚决定书3家;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1家;查封扣押2家;案件移送公安2家。陈建达(个人)废塑料加工店和湘潭市永吉金属构件静电涂装厂的负责人分别被岳塘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6天和5天的决定。企业自愿关停6家,自愿停止存在污染隐患的生产线6家,整改完毕1家。

  (五)城市环保管理合力进一步加强

  1、秸秆禁烧管理。年初我区专门召开20PC年全区环保工作会议。会上,区政府与12个街道签订了《湘潭市岳塘区秸秆、垃圾禁燃责任书》,落实秸秆、垃圾禁燃工作。加大对秸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实行区、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及时处置垃圾焚烧60余起,垃圾露天焚烧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以岳塘区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向各街道和相关单位发放《落实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八条措施方案》,文件要求相关单位根据湘潭市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方案和新型收割机及其他综合利用措施补贴方案,制定秸秆禁烧奖惩措施和奖惩标准,将秸秆禁烧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落实到村(社区)。

  2、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对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制定下发《岳塘区餐饮业油烟污染及煤改清洁能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岳塘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岳塘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联合行文印发《关于在餐饮行业开展油烟污染整治及改烧清洁能源的通知》。送达经营户达1200户,6月20日自行整改期后,以城管局牵头联合四部门和街道分别于6月23日、28日两次对建鑫二期、东方名苑没有按通知要求整改的经营户进行联合执法。销毁煤炉13个,落实主灶改烧天燃气50户。同时我局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环评审批,对新建的餐饮单位均落实了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要求,并对板塘铺湘恋回家餐饮店督促落实了在线监控试点。20PC年我局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合处理37家餐饮油烟等环保投诉案件,其中30家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

  (六)自然生态进一步得到保护

  1、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根据省、市要求,编制《岳塘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向省环保厅申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立项,并争取资金500万元。荷塘街道五爱村安置区、盘龙示范园二期、霞城街道阳塘村生活废水治理全面完成。通过建设一体化水处理设施、湿地公园体系,从根本上长效解决废水直排和脏乱差的问题。通过对红旗水库实施环境垃圾清理、修砌护坡、设置围挡和应用水源保护标志;增设密闭式垃圾箱30个、购置垃圾摇摆车4台,建立起了良好水库和农村环境卫生户为基础、村为主体的运转机制。

  2、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市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岳塘经开区、昭山示范区、高新区规划部门,依据《长株潭生态绿心总体规划》,按照坚持整体原则(即坚持绿心总规模不减,管控面积区内平衡、管控范围集中成片、管控质量有效提高)、尊重现实原则(调整注重规划与现实建设情况相协调)、提高效能原则(坚持统筹各部门多规高效统一,提高行政效能)和规划范围与行政界线相统一原则(便于管理、多规统一协调),并结合区域开发建设现状,科学划定岳塘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通过省两型委、省环保厅的基本认可,为岳塘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同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一年,我局将始终围绕和服从、服务于环保工作大局,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建设美丽湘潭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20xx年环保综合督查工作

  1、继续推进竹埠港地区化工企业关停验收及环境监管工作,安排专人驻守竹埠港地区,定期、不定时对竹埠港化工区已关停企业和综合排污口进行环保、安全、维稳等方面巡查;加强拆除、建设过程中环境安全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和危险渗液100%的安全处理。

  成立竹埠港污染综合治理专家组,定期对环境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监测、评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联系机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专家和污染治理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确保专家组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发挥好作用,为竹埠港污染综合治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聘请素质高、业务强、讲原则、有责任心和热心监督工作的环保志愿者做为竹埠港环保监督员,对竹埠港地区进行全方位实时监督,确保竹埠港地区环境安全。

  2、切实做好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严格环境监管,按照上级各项业务要求,加大对涉危企业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涉危企业监管无盲区。以贯彻新环保法的契机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做到全年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率达到100%;与此同时,加强环保、公安的执法联动,力争全年移送公安机关的环境污染案件达到三起以上(含刑事案一起),以此来维护树立环境法律的威信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3、高度重视环境信访举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落实整改措施、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决不拖延。对调查属实的,依照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决不回避、决不护短。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期限,认真组织查处,并及时报送最终处理结果。

  (二)继续扎实做好各项环保基础工作

  依法依规做好污染源普查等环境管理、行政许可、排污权交易、现场监察、排污收费、污染管理、危废管理等基础工作。

  做好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查处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秸秆焚烧、油烟污染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大力消减空气的排放,降低空气污染程度,努力控制和减少秋冬季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发生,从整体上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以贯彻落实《水十条》为主线,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三)、开展污染物普查,持续加强减排工作力度

  20xx年为每10年一次的全国污染物普查年,我局将提前做好污染物普查工作准备,通过污染物普查,将有效摸清岳塘区环境污染底数,掌握基础环境数据,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为下一阶段污染物减排及今后环境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全面推进vocs减排工作,严把增量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根据20PC年岳塘区vocs普查工作结果及湖南省减排工作进度,预计20xx年减排工作重心为vocs减排工作,我局将加大对辖区内排放vocs企业巡查力度并要求岳塘区辖区内vocs排放当量较大,且效益较好的企业增设vocs处理设备。目前已有德诚工贸一家已准备增设vocs处理设备。

  (四)、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扫尾工作

  开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中尚未整改到位的进行扫尾。对进入程序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建设项目进行督促,要求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到位,该关停的确认关停,该备案的备案,确保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在环保部督查前完成整改。

  (五)、以建设“两型社会”为目标,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继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长效管理。积极争取国、省治理资金,发挥好国、省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村为主体、户为基础”的常态保洁机制,加快推广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推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实施禽畜养殖污染治理,严防退养后复养现象发生,加强环评把关和环境执法力度,防治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全面改善农村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

  (六)、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环境风险防范

  在已实现电子公章、办公系统、信访交办等移动执法系统相关功能的基础上,实现移动执法系统的全区覆盖,完善“一企一档”管理,加快基础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提高移动执法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使用效率;分期分步解决环境监察、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口,切实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加强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继续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敏感区域、重点流域的监管,特别是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易引发重大环境问题的重污染行业和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持勤查重罚,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七)、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污染减排、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工作,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契机,精心筹划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各个层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进一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的环保文化氛围。不断完善环保舆情体系,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各类环保舆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信访受理质量,对影响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 篇7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以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核心,优化环境管理,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整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民生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空气质量

  1、集中开展燃煤锅炉及烟囱拆除行动。作为环保局牵头负责的8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之一,今年市下达我县拆除烟囱任务22根。我们早安排、严标准、快推进,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了拆锅炉拔烟囱百日攻坚行动,先后开展了两次集中拆除活动,累计拆除烟囱31根、燃煤锅炉7台,提前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年可减少燃煤1.35万吨、削减二氧化硫215.29吨、氮氧化物39.57吨、烟粉尘72.66吨。

  2、积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协调督导工作。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督导作用,协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深入开展建筑扬尘整治、黄标车淘汰、重污染天气应急等工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累计淘汰黄标车 498辆,20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同时,积极与政府办公室、两办督查室配合,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促,促进工作的有效落实。

  3、全力落实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牵头部门,为保障秋收期间和北京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我们实行县、乡、村的全县总动员,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的禁烧全覆盖,县领导分包乡镇、县直单位分包村庄、县派八个督导组督导乡镇、县委政府两个督查室和县禁烧办督导全县工作的管理无缝隙,以乡镇、街道、园区为主体,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周密部署,协调联动,堵疏结合,强化督导,做到了重视到位、部署到位、宣传到位、值守到位、督导到位、追责到位,累计张贴通告3500余份、悬挂条幅标语20xx余条、出动车辆4000次、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编发简报21期,取得了良好的工作实效,截至目前,我县无一处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记录公开曝光的燃烧点位。

  二、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大力削减排污总量

  今年由于区划调整,我县没有工业减排和五大行业治理任务,我局立足实际,始终坚持污染减排工作不放松,上工程削存量,制定下发重点企业限期治理的通知,共安排实施6个农业减排项目,目前,6个减排项目已全部提前完工投运,并通过市县联合验收。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75.92吨,氨氮4.418吨,圆满完成了市下达的任务目标。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 篇8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市环保局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部署,强化环保监督执法,积极参与“五城同创”,认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抓好工业园环境保护工作

  湛江临港工业园是我市发展临港经济最重要的地域,是xx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我局始终把指导好、服务好临港工业园的发展作为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和区委区政府做好重点项目上马的监管和服务,湛江渤海农业发展公司等项目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支持了重点项目的健康发展。

  我局按照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的要求,认真开展涉危涉化环评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对湛江临港工业园重点检查是否开展规划环评、规划环评要求是否落实、周边规划变化情况、是否新增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存在的环境风险和整改计划;对涉危险废物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整改要求是否落实、是否仍存在问题;对涉危险化学品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落实了环评和验收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今年11月3日,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涉危涉化环评专项检查组对xx区在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卫生防护距离的管控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表示了肯定。

  (二)做好“五城同创”工作

  我局积极做好“五城同创”工作,严格按照“五城同创”的要求,加强污染源的防治和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协调有关责任单位着力实施蓝天保护、碧水重现、固废治理、绿化提升、宁静再造、市容整治“六大工程”。推进“创模”技术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加强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xx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履行环保部门开展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的职责,对辖区内中小型污染源开展日常监管,协助市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我局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方面。我局按照创模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对责任主体再落实,把上级创模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为了使所分解的任务落到实处,我局会同区创模办到各创模重点企业,开展创模宣传和督导。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创模工作的热情。在生态文明城区(村)创建方面,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布置,我局重点做好保障生活污水处理率达标和无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等工作,配合xx区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城区(村)。

  (三)加强环境执法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境法治年”活动及环境保护大检查,通过开展建设项目及排污企业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审批管理,把好环保关,避免污染和破坏环境。对新、扩、改项目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三同时”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切实保证新建项目投产后稳定达标,控制和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我局对尚未完成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批复文件的落实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施工期污染防治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我局对污染源开展了查排污口是否规范、查有无污染治理设施、查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查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查是否偷排污染物的重点排查工作。20xx年,我局共发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40多件,有效地制止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巡查中发现,xx区亿源水产品初加工厂的水产品初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需配套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完全建成,未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我局依法责令xx区亿源水产品初加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停止排污,在未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报经批准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四)加强环境安全风险管理

  xx区石油化工类企业较多,环境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我局注重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切实维护环境安全。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从控源头、查隐患、重预警三个方面做好环境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一、控源头。实施新建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对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严格环境风险源的识别、环境风险预测,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纳入环境日常监察的重点内容。二、查隐患。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档案。对辖区内具有环境风险的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环境风险隐患点,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置及救援资源和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三重预警。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落实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加强环境安全应急技术和物资储备,强化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置能力。

  我局对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存在影响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大检查。进一步落实环境管理责任,督促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岗位安全制度,防止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XX市卫洁洗衣有限公司、湛江米克化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港口分部等环境风险源和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尚未开展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工作,我局依法责令上述企业限期内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上报备案工作。目前,这3家企业已完成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编制、评估和工作,有效地提高了企业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能力。

  我局发现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事故池兼做废水调节池,剩余容量未能满足事故应急需要等环境风险隐患,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必须通过加快建设新池的进度,加强周边单位的应急联动,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员工应急培训,确保区域环境的安全。

  湛江富多煤气公司受强台风“彩虹”破坏发生液化气泄漏,我局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和区委、区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XX市和xx区党政领导以及专家组的科学部置下,应急处置得当,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没有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强台风“彩虹”正面袭击XX市区后,我局工作人员重点对灾后环境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要求石油、化工生产或贮备企业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加强应急值守。环境应急人员随时待命,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第一时间报送信息。针对群众反映湛江东兴炼油厂、湛务集团公司和临港工业园范围内有较浓液化气异味,疑似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我局立即会同市环境监察人员和监测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督促宝满港区周边的湛化公司、中海油公司、湛港石化码头公司、新中美公司、渤海公司和东兴公司等企业开展自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置。

  为确保“省运会”期间的环境安全,我局加大监管力度,严把环境质量关,把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结合xx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有效保障“省运会”期间辖区内的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

  (五)认真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杨柔彦书记、罗建君区长、朱瑞才副区长多次带领有关部门领导现场办公,分析我区减排形势、存在问题,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各个阶段的责任和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全力以赴加快减排项目建设。我局按照上级下达的年度削减任务,制订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着力建立责任制度,协调落实好污染减排重点措施,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加强督促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把环境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增量。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行业项目建设,减少新增排污量。20xx年,我局已全面完成污染减排年度任务。

  我局根据《XX市20xx年总量减排燃煤锅炉淘汰任务责任分解表》的任务要求,对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xx区金皇肉类食品加工厂、XX市xx区嘉华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工作中我局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了各个阶段的责任和任务。做到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充分调动各企业淘汰燃煤锅炉的积极性,确保企业积极落实淘汰任务。目前,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已提前完成锅炉淘汰任务,xx区金皇肉类食品加工厂、XX市xx区嘉华食品有限公司将于20xx年年底前按期完成锅炉改造任务。

  (六)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和维稳工作

  今年1-11月,我局共收到市12345转来的污染投诉490多件,对每件环境投诉案件,我局都安排专人及时到现场查处并及时答复投诉者,做到件件有回音。我区餐饮业点多面广,餐饮业油烟污染扰民的问题较突出。我局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的整治,严格审批制度,依法严格审批餐饮项目,对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严格要求其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环境影响评价不合格的不予审批环评文件;对无油烟处理设施且油烟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要求餐饮单位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油烟有组织达标排放;对擅自拆除、闲置油烟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整改力度以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如确属治理无望的,积极协调工商、城管执法、食品监督等相关部门和街道予以吊销证照或关停处理,有效解决了一批饮食店等油烟扰民问题。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对环境维稳工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环境维稳工作力度。辖区内没有发生因企业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造成群众集体上访、闹访等事件,维护了环境安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安全风险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滞后。

  二、20xx年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文件精神,高举生态文明旗帜,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以扎实的`作风和有效的措施,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把握十八届五中全会主要精神,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部署,准确把握坚持依法执政的重大要求。坚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

  (二)严格执法,强力治污

  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的效能和水平,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于亮剑、真抓实干,铁腕铁规治污,用硬措施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的硬任务。建立建设项目与减排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衔接的环评审批机制,实行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环评审批;对未达到总量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通过环保验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淘汰燃煤锅炉,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和锅炉的企业,要依法关停。

  (三)着力做好服务项目建设工作

  紧紧围绕为区经济服务的目标,着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参与社会经济领域重大决策,加强与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使环境保护在各种规划中得到落实,优化产业布局。二是提升环评服务水平,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对符合环保准入要求、有利于保民生、促转型的项目,加快环评审批进度。

  (四)进一步做好环境安全工作

  一是把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在环境管理的各个环节,二是建立健全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三是强化风险源动态管理,控制环境安全隐患。开展落实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专项检查活动,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力争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环保局年度工作总结 篇9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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