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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2-10-30 08:29:54 管理 我要投稿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总结

  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总结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总结1

  根据组织安排,我于20xx年XX月至今被借至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在车改办工作期间,我能遵守车改办的纪律,自觉接受管理,在组长的带领下,按区里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展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自己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学经验、长见识、提素质的目的。现将车改办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与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调研、座谈等工作。认真制订了处级干部座谈会方案和各界人士座谈会方案,参与了对街道、镇、委办局等的调研摸底,做好各类调研的归纳和分析;

  二是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情况调查和分析,并起草《XX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驾驶员安置方案》,协调和跟踪驾驶员的安置工作;

  三是负责完成涉改单位和涉改人员的分类统计工作,协调和跟踪涉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初次发放工作;

  四是负责完成了《XX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解释口径》的编写;

  五是负责起草《XX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规定》;

  六是协调完成车改动员会议下发材料、培训材料的完善和汇总;

  七是在车改实施过程中,很好地履行的联络员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联络单位和国泰拍卖公司的解释、指导和各项联络协调工作,确保交车、拍卖、过户手续的顺利完成;

  八是负责做好涉改人员参加公务用车拍卖情况的统计工作;

  九是认真完成车改归档目录、阶段工作一览表的拟定等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体会和收获

  (一)优化了习惯。初到车改办,我自觉学习中央、市有关公务用车整治和改革的有关规定,认真和学习分析了闵行、普陀、嘉定、杨浦等区的车改方案,初步了解了车改工作的流程和概况,对车改工作有了初浅的认识。我们几乎每日一次的小组工作例会,大家总会畅所欲言,有时还会因为各抒己见而有所争执,但这成为小组成员学习、交流、沟通很好的平台;组长总会在认真聆听每个人意见的基层上,对每一阶段的工作做出分析、提示和总结,悉心传授,让我们对每一天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近一年来,形成了认真学习、勤于思考、乐于交流、善于总结的好习惯。

  (二)锤炼了作风。在近一年中,我们无数次地深入到基层一线,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去听真话,察实情,访民意,从而去发现问题,把握实情;我们无数次地去咨询其他已车改区的细节问题、具体数据等,掌握面上的实施情况,领导们对车改各项工作的研究、决定和安排部署,都能让人充分感觉到民主、务实的工作作风。实施过程中,每周一次的领导小组会议,各部门间充分的交流、沟通,确保了车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体现了各有关部门识大体,顾大局,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这些好的作风使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从而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标准,达到了锤炼作风的效果。

  (三)增进了友谊。这次“临时部门”把各单位的人员集中到了一起,虽然时间短暂,但我们获得了深厚的友谊。组长对我们无私地“传、帮、带”和他对工作负责的工作热情,撰写报告时的反复讨论、字斟句酌,让我学习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组员间分工协作时的相互帮助、相互鼓励,营造出和谐的.工作氛围,让我感到了气顺、心齐、有干劲,这一点,让我完完全全地融入了这个临时大家庭中,使我能够投入地工作、认真地学习、愉快地生活。在工作之余,大家还充分的利用了业余时间来进行相互的交流学习,分享工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共同进步。

  在新的一年中,我将立足本职岗位,进一步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在增强自身的综合能力的同时,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总结2

  一、调整范围

  1、包干对象:涉及改革的部门(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2、包干标准:按照干部职务、岗位和实际工作量发放交通费补贴。

  副处职级领导干部:3000元/月

  正科职级领导干部:2800元/月;

  副科职级领导干部:2400元/月;

  正科、副科级协理员:1400元/月;

  中层正职:1000元/月;

  中层副职:800元/月;

  其他在编在岗人员:500元/月;

  退养正科、副科级协理员:1000元/月;

  其他退养人员:300元/月。

  3、执行时间:公务交通费补贴调整从年9月1日起执行。

  4、差旅费报支:实行交通费用包干后,不再报支范围内的任何交通费用。到其他地区执行公务活动,必须事先报请分管领导同意,根据会议通知等材料,经镇长审核签批后方可报销。

  (1)因公租用车辆费用的结算。实施车改后,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出席上级规模较大的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调排或租用车辆所需的费用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集体报支。(除党委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外,党政办公室不再调排、租借任何车辆)。

  (2)因公使用自备车的补贴结算。实施车改后,机关工作人员因公赴市以外地区出差或参加公务活动,经镇领导批准后使用自备车的,按行驶里程和路桥通行费、停车费予以补贴,其中里程补贴按至目的地的往返里程1.30元/公里计算,具体标准参照《镇到临近主要城市里程补贴参照表》执行。工作人员出差返镇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报,结报时填写《镇机关公务用自备车费用报销单》,由党政办审核并经批准后由单位财务予以报销。

  (3)因公外出乘坐公交车辆的费用结报。实施车改后,机关工作人员因公赴市以外地区出差或参加公务活动,可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往返公交、火车车票和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但出租车费用不得报销。

  二、特种车辆使用规定。

  对配备留用的用于招商引资的商务用车、执法监察车辆和防汛、救灾、处理突发事件等专用车辆,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私用公车,严禁将公车作为上下班和处理日常工作事务的交通工具。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原则上不使用本单位保留的公车。保留的公车在非工作时间以及无公务活动时,应停放在本单位内部,不得在外过夜,节假日不得擅自使用。确因工作原因需在外过夜的,必须经镇领导批准同意,并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三、驾驶车辆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机关干部的自备汽车必须按规定参加年审年检,确保车况良好。自备汽车的四项保险(指车辆损失险、交通事故责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必须保全保足。

  2、机关干部因公使用自备车,因交通违章而受处罚的费用及其他相应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3、机关干部在非公务活动或因酒后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自负,集体不承担费用。

  四、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由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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