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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18 03:00:46 环保 我要投稿

实用的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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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3篇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六个走在前列思想为指导,以优化经济环境为中心,以创建生态县为目标,全面履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职责,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1、环境审批方面,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350个,无越权审批和违规审批现象,审批率达100%。发放排污许可证140本。做到了申报材料齐全,审批、验收手续到位,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今年3月,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报建审批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我局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最后确定报建项目办理承诺时限为:报告书、报告表3个工作日(受理1天、踏勘1天、审批1天,建设单位报告修改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登记表立即办结。

  2、“三同时”验收方面,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 “三同时”进展情况实行跟踪管理,严格验收质量,共现场查看建设项目146个,审核通过“三同时”验收的项目113个,正在整改和办理中的项目有33个。

  3、排污权交易方面,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xx】143号)文件精神和长沙市《关于开展第二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工作》的通知,我局于20xx年5月进行我县共421家企业单位的第二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的申报工作,至今,共计收缴经开区和我县100家企业初始排污权使用费193.49万元,征收6个新、扩、改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227万元。

  4、清洁生产方面,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公告》精神,对“第一类重点企业”、“第二类重点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根据市局要求,上报长沙南方钽铌有限责任公司,5月省市最终确定为我县20xx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单位。

  5、环保专项资金方面,为了落实省、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文件通知精神,确定省、市专项治理资金项目名单,我科室认真审核项目单位的申报资料,分别向省转报3家、市转报12家共计申请环境专项资金单位15家。我县已确定20xx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42个,拨付专项资金470万元,并在县政府的网站和《星沙时报》进行公示。省级专项资金项目3个,30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项目12个。

  (二)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落实

  20xx年,我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6356.51吨,削减率为25.5%, 氨氮排放总量为1856.36吨, 削减率为21.08%,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174.8吨, 削减率为16.08%,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944.42吨, 削减率为46.9%。关闭长沙市亿利化工厂、长沙县兴旺机砖厂、长沙县榔梨镇三合机砖厂、湖南桔洲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长沙县金井宏伟造纸厂、长沙县长旺制革厂等6家单位,关停长沙县天山水泥厂、长沙五江建材实业有限公司、长沙印山合力建材有限公司立窑水泥生产线。完成湖南印山实业集团印山台水泥有限公司两条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项目和长沙河田白石建材有限公司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项目。18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委托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环建投已向市局提交验收申请,正在办理竣工验收,今年年底可完成一部分验收工作。长沙县暮云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由长沙市水利局负责建设,我县负责管网建设,现正在进行配套管网建设方案设计,预计20xx年12月启动管网建设。安沙镇毛塘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完成工业园入星沙北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已通水试运行,正在调试阶段。杨家湾撇洪渠截污(星沙污水处理厂—两区交界处)管道敷设路由征拆及管网建设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负责,长沙县工务局配合,该项目现已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项目正大建设中。湖南印山实业集团印山台水泥有限公司1、2号新型干法生产线除尘设施建设项目、长沙河田白石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生产线布袋除尘改造项目粉尘改造已完成。

  (三)环境监测进一步提升

  我局环境监测站今年共获取各类环境质量监测数据20xx多个,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撑。一是水环境质量监测。对县域内16个乡镇出、入境交界断面所属水系进行了采样分析,分析项目主要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并及时出具监测报告,共提供有效数据292个。二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按时编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报,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星沙空气质量变化动、开展扬尘治理行动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截止到11月12日,我县经开区空气优良率为59.5%,在全市10个空气自动站点中排名第二,县政府后山空气自动监测站从今年9月份开始运行到11月12日,累计优良率为52.73%。三是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对3个自来水厂上游1000米的饮用水源控制断面进行每月1次共28个项目的监测,共9次监测月报工作,对县、市4个交界断面逢双月监测的4次采样监测工作,并及时出具相应报告。共出具有效数据8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生态建设进一步推进

  一是完成了去年连片整治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我局联合县生态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去年连片整治村的四池净化池项目逐户进行验收。验收中肯定了成绩,也发现了不足。其中金井镇的沙田村、金井社区;白沙镇的锡福村,池子数量不少,质量合格,污水管道安装到位,验收合格。但其他的5个乡镇9个村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按照县领导要求,已对验收不合格的村进行了督查和整改。

  二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有进展。本项目去年11月完成了项目的立项,环建投就项目的实施方案启动招标程序,县政府成立了以庆红县长为组长,黄粱、国良县长为副组长及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一楼,由王建军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编制了《湖南省长沙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及各项目村实施方案并通过了省环保厅评审,7月5日县长办公会上讨论了今年整县推进工作先行试点,明年再大面积铺开。目前已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各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启动了试点工程的招标程序。10月已召开试点工程动员大会,启动工程项目建设。

  三是各级生态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今年10月我县全国生态县创建获国家环保部技术考核验收通过,标志着我县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实现了我省生态县零的突破。后段我县将向国家生态文明县方面努力。今年在宣传推进生态创建的基础上,县财政拿出365万元表彰奖励了去年命名的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80个市级生态村,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应,镇村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有较大提高,环境保护氛围也逐步扩大。

  (五)打击不法排污进一步严格

  为了防止企业偷排,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加大巡查频次等方式,督促企业提高环保设施运行达标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来根据我县企业排污情况,县环保局与行政执法大队加大沟通协调,执法大队共计监察、巡查企业793次、出动执法人员834人次、执法车辆276台次,开展各类专项行动8次、联合行动12次;下达环境监察文书829份、《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18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起,已办结3起,到位罚没款累计1.1944万元,关停生产项目2起。重点打击、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今年县、区环保局、县城管局、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执法人员,分三组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重点涉水企业、污染源、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销售、使用单位环境监管情况及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清查环境安全事故隐患。共计检查相关企业142家,出动执法人员29人,出动执法车辆66台次。对在清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切实加大依法处罚力度。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1、空气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自今年元月1日开展pm2.5监测以来,空气优良率基本维持在50%左右,在全市10个监测点排名虽第二,但情况仍不容乐观。在县城煤烟型空气污染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治理的情况下,又复合了机动车排气、城市扬尘以及工业企业、加油站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城市空气质量的区域性复合性污染特征已经显现。尤其是细颗粒物pm2.5的污染,随着我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趋势,已成为影响我县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瓶颈。

  2、环境风险问题凸显环保能力建设的`软肋。近几年来,我县发生了几次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如榔梨自来水厂镉超标事故、农大水厂水污染事故等),尽管每次都得到了妥善处理,但是在处理这类事件中,监管队伍力量薄弱、监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环境预警体系有待完善等突出问题显露无疑。与此同时,我们深感环境管理点多、面广,面临的压力大,环保队伍编制、人员严重不足,乡镇环保管理队伍及待加强。

  3、区、县、镇(街道)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还待进一步理顺。经开区产业环保局和县环保局之间存在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管存在脱节问题,乡镇(街道)还没有完全建立环保机构。因此,很多工作不能很好推行和落实。

  4、农村环境保护历史欠账较多。目前,我县养殖业污染对水环境保护的影响最大,而在“三农”优惠政策和市场价格的双重作用下,养殖业发展仍然呈上升趋势。养殖户只重视个人经济效益而不愿投入治理,养殖业污染治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畜禽养殖导致的土壤和水体污染,过量施用农药、化肥,残留地膜导致的土壤污染,在短期内还无法得到恢复;农村脏、乱、差的现象仍较为严重。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为开创完满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我局将继续按照 “重点工作求突破、单项工作争先进、整体工作创特色”的要求,积极谋划,重点推进。

  (一)目标明确,突出主线

  1、确保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标;县城功能区噪声达标率达100%。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县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3、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80%。

  4、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5、全面完成cod、so2等污染因子的年度减排任务。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1、加强对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结合生态预警监测评估工作,开展pm2.5的自动监测,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的跟踪机制。通过强化建筑工地、道路、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及拆房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淘汰黄标车,加大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等措施,提升我县空气质量等级,缩小公众感受之间的差距,真正体现出生态县建设的成效。

  2、重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后段,我们将继续开展捞刀河、浏阳河一级饮用水源地截污工程,全面推进“两河”流域综合治理;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为目标,全面推进“两型”产业发展,采取限期治理、限期搬迁、取缔关闭等方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两河”流域范围内现有环境风险企业分批逐步退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敏感区及环境容量较小地区;从严实施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督促工业园区加快完成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和审批,积极开展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查。

  3、继续加大对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要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并以此为抓手,做好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对不落实环保措施、不遵守环保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企业,环保部门要暂扣或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实行限期治理,对逾期不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关闭。

  4、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连片整治村目标要求。深入开展禽畜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责令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限期治理。要以北部沿河乡镇为重点区域,加大力度清理非法的禽畜养殖场所,加强对非法养殖场的打击力度,确保养殖污染不反弹。

  5、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环保联合执法和环保专项行动,围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排污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环保“严查”的高压态势。对查出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按环保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维护环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6、加大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通过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宣传手段,如编制以环保为题材的戏曲下乡,环保宣传标语、口号到村进户,环保知识进校园,开设农民环保大课堂等,使我县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氛围更加浓厚,环保意识深入人心。通过向县委、政府进一步争取,达到增加人员编制、扩充环保队伍的目的。同时加大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努力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3

  今年以来,按照全局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环境管理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台帐档案,分解各项业务工作,责任到人,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按序时进度逐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在全区开展的执法评议工作中,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扎实落实局执法评议领导小组下发的评议计划落实各项工作,现将报告总结如下:

  一、 分工明确,提高工作效率。

  环境管理科环保**分局环境管理科,主要负责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排污许可证工作事项,环境行政处罚管理工作、污染企业治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及其他环境管理工等。

  在全年的工作中,一是将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及日常环境管理业务量化分工,责任到人,制订工作进度表,确保各项任务及时落实。二是按照局内ab工作制度,所有量化分工后的业务工作再沟通、结合,即a岗责任人的工作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局内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创模”任务及各项业务学习,全面了解各项工作任务的要求、时间进度,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二、 加大环境管理强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做到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直属管理后,我们对市批转的所有建设项目严格监管,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二)加大水污染查处力度。为积极完成“创模”任务要求的消灭劣v类水体的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排入丁万河企业环境监察力度,指定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管。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做好河道沿线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并严格监管,对于无证、超证排污的企业加大管理力度,实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

  (三)严格环境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以来,严格环境监察和管理程序,按照市环保局各项业务要求,加大对大气、废水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率100%。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查处,并督促相关违法单位限期整改。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加强对企业相对人的环境法律法规教育,既维护了环境法律的严肃性,又增强了企业相对人的环境法律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开展执法评议以来的工作情况

  全区执法评议工作开展以来,管理科全体人员积极对照评议方案认真自查,主要从有无群众反应的强烈问题、是否有徇私枉法、权钱交易,不按照法定程序乱执法,不按照法定职责乱作为,或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案不接以及吃拿卡要、非法查收、漠视群众疾苦等现象自查。

  通过自查,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时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效率低下、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促进了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提高了环境管理水平。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对照评议标准,认真落实执法评议各阶段工作,将环境管理工作水平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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