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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19 23:15:12 环保 我要投稿

【推荐】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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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四篇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指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主动适应和应用环保新常态,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统筹推进污染减排、环境整治、水源保护、环境监管、环保宣教等各项工作,为xx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为优、良的天数比例为98.6%,比上年同期提高4.9个百分点,10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三条主要水系17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99%。20xx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位列全省第三,流域水质达标率位列全省第一,争取资金总量全省第一。

  一、工作成效

  (一)生态创建稳步开展。围绕“水要净、河要清、天要蓝、地要绿、居要怡”的创建总体目标,制定“两城”创建责任书,确定重点项目,并予以分解落实。目前,我市获得省级生态市命名、泰宁成为全省首批国家生态县,明溪、建宁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7个省级生态县、7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28省级生态乡镇、170个省级生态村、1418个市级生态村获得命名,另有4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5个国家级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乡镇通过考核验收。我市已有87.7%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88.1%的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标准。

  (二)污染减排扎实推进。根据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确定年度cod减排0.5%、氨氮减排0.5%、二氧化硫减排0.5%、氮氧化物减排0.5%的年度减排计划。全市安排188个重点减排项目,截止12月底,国家责任书重点减排方面,列入国家责任书项目的大田污水厂二期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试运行;水污染物减排方面,关闭了尤溪闽盛纸业、福建博宇造纸、尤溪凌阳纺织和尤溪彩华纺织;尤溪格利尔废水处理及回用处理设施建成投运、永安智胜完成了废水深度处理设施的验收、三化和清流氨盛废水深度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完成了将乐黄潭、高唐等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气污染物减排方面,三钢实施了200m2的220 m2烧结机烟气全脱硫技改工程,完成了180m2等4台烧结机烟气旁路拆除;永安华电7#、8#机组完成脱硫、脱硝设施技改;14条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运行稳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完成了明溪凯辉、宁化富盛、尤溪宏鑫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全过程综合治理和拆除工作。根据20xx年至20xx年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及20xx年度减排工作进展,预计可以完成20xx年度及“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三)专项整治进展良好。按照省上的部署和要求,以重点带一般,全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流域的污染整治,促进辖区环境质量改善。大气环境整治方面:制定并组织实施《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年实施方案》,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细化成具体项目,以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责任书考核方式下达至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持续加强三钢、三化的污染治理,把三钢、三化大气治理项目列入20xx年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督促三钢、三化完成29项大气治理项目;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安排部署建设在用机动车排气工况法检测系统,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均已着手建设,其中永安闽安机动车检测站已完成建设,并于20xx年10月开展工况法检测工作;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及黄标车淘汰工作,全市已累计发放环保标志163845份,共淘汰黄标车2340辆,其中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592辆,按期完成了黄标车淘汰年度任务。水环境整治方面:全面实施“河长制”, 颁布实施沙溪、金溪、尤溪流域治理方案,组织实施20xx年度流域整治重点项目,截止12月底,49个重点项目已基本完工,累计完成投资3.57亿元;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除污染隐患,组织开展了市区饮用水源地水体生态修复二期工程。重金属和危险废物污染整治方面:扎实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实施《xx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列入年度计划的5个重点项目已完成建设及验收,铅锌行业污染总体得到较好的控制,预计可完成年度及“十二五”任务。加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按照《xx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结合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和省厅的检查意见,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资料申报制度,督促各企业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行为。

  (四)改革创新强劲推动。充分发挥金融和市场杠杆作用,推进生态环保领域三项改革。撬动金融杠杆,倒逼行业自律,在全省率先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全市有178家企业参评,分别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良企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通报金融、发改等部门;撬动市场杠杆,力促企业自主减排,扎实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xx市储备排污权管理和出让办法》,目前,青山纸业等3家企业通过出让可交易排污权获利2532万元,25家企业完成新建工业项目总量指标申购,同时,储备排污权指标,用以重点项目建设;撬动保险杠杆,强化企业风险管理,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目前,全市已有17家企业投保,投保额1650万元,有效促进企业提升环境风险管理水平,降低负担、以及企业经营与财务风险,促进了社会安定稳定。我局开展的上述三项改革,先后被中央、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建日报、xx日报头版刊发,福建电视台、xx电视台也进行了专题报道。

  (五)服务发展能力提升。强化告知承诺服务制度,对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简化手续,加快评估、缩短时限,特别是对省、市重点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制,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及时与上级环保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在办理环保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支持了中节能固废处置、青山纸业年产50万吨包装原纸技改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一年来,共受理并组织审查规划环评3项,审核审批建设项目(规划)环评报告89项(其中报告书48项、报告表23项、登记表18项)、危险废物转移申报129项、辐射安全许可证14项。市环保局行政服务窗口共办理审核审批348件,窗口接待、解答环保业务咨询900余次,被授予“优胜窗口”4次、“示范窗口”12次、“文明窗口”3次。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制定了《20xx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计划》,截止12月底,已完成27个工业类项目、23个辐射项目和11个生态类项目验收。

  (六)环境监管力度加大。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妥善处理环境信访头投诉,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安全。一是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在执法检查中,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保法》及配套文件,主动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各类典型案件均取得突破。20xx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890余人次,检查企业1890余家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严管、严查、严罚,共立案处罚企业102家(市本级22家),罚款金额336余万元(市本级76万元)。同时,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起(市本级3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7起(市本级2起),实施限产停产企业28家(市本级1起),实施查封扣押企业11起,实施按日计罚企业6起(市本级2起),将17家存在较严重问题的企业列入市级挂牌督办。其中对XX县沈湖纸厂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拘留为全省首例环保违法行政拘留案件;查处了xx市明恒工业基布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件,为全省首例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案件,环保部在通报时将此案列为典型案件。20xx年,辖区内未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二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20xx年,市本级共接“12369”投诉电话1205件(市本级46件),受理“12345”投诉件36件,开通了“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受理13件,及时办理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全面推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处理和转办群众来信43件,接待群众来访2批/15人次;扎实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4件,办结率100%。全市未出现积案、群体性环境信访事件和赴京、上省等越级上访事件。三是持续加强环境监察管理。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出台了《xx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逐步在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及时公开各类环境信息1732条,依申请公开5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xx市环保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应当信息公开的企事业名单的通知》,明确212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并率先对2家未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企业立案查处;加强排污许可证发放及排污费征收工作,20xx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69家,累计征收排污费1877万元。

  (七)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以环保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为目标,整体协同推进基础设施、环保宣教、作风建设等各项基础工作,着力为环境管理提供良好支撑、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区新增设3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建成运行并通过验收;新增的9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和9座县级空气自动站建设进展顺利,预计将于20xx年4月份实现联网并投入运行,实现各县(市、区)水质、空气自动监测的'全覆盖。加大环保宣教力度。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刊(播)发环保新闻报道124篇(条);在《xx日报》上刊发了市分管副市长纪念世界环境日的署名文章和《20xx年xx市环境保护状况公报》;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纪念活动,深入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制度学习宣传工作,同时,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网络(市门户网站、环保门户网站)、led屏幕、主流媒体、微信、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市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的举措和成效,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一是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主要领导以上党课形式启动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成员都在各自所在的支部或适当范围内作了专题党课报告;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积极开展四个专题学习研讨;认真查摆 “”问题,制定领导班子和个人整改台账,着力整改“”问题;组织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层层传导压力,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特别是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准则》、《条例》,增强干部群众廉洁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环保权力运行特点,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切实抓好党建、精神文明、综治、计生等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市里的有关部署和会议精神,与环保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

  二、环保工作存在问题

  20xx年以来,在全市环保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因历史原因,我市核心城区内仍有三钢、三化等省属重污染企业,虽然三钢、三化污染物排放基本达标,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压力巨大。二是市区饮用水源安全压力较大。由于农林业面源污染在东牙溪水库的长期蓄积,水库富营养化趋势难以逆转,市区备用水源地尚未建成,市区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压力较大。三是城市污水处理问题突出。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运行不稳定、进水浓度低、清污分流不完善、生活污泥仍未实现规范化处理等问题。四是各种工程建设污染问题依然存在。道路建设、矿山开采、园区开发、建筑施工、畜禽养殖等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和空气污染等为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五是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力量依然薄弱,环保队伍人员少、经费缺、装备差与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的矛盾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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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尺,统筹质量改善、治污减排、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努力建设“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怡”的美丽xx。

  (一)突出以创促建,提档升级生态建设。围绕“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怡”的建设目标,突出“以创促建”,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深入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20xx年配合编制完成我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二是督促明溪、建宁、将乐、XX县、清流等5个县早日建成国家级生态县,并根据国家级、省级的新标准和管理规程,着手推动已建成的生态市、县、乡镇、村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档升级。到20xx年,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示XX县、示范乡镇、示范村;三是建立环保“党政同责”工作推进机制,将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提升为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以市委市名义制定下发市直相关部门环保目标责任书,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的环保工作格局。

  (二)突出绿色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一要发挥规划环评导向作用。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和水泥等七类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加快推进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促进优化重大开发活动、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发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的引领作用,加快促进好项目、大项目的尽快落地,引导我市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二要加强项目环评把关作用。要严格环境准入,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促进提升“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的综合效应;要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环保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加快对建设项目环保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力求发展与环保共赢。三要强化总量减排调节作用。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减排项目,积极采取结构调整、污染治理、节能降耗、源头控制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腾出总量指标,用于转型发展;同时,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储备排污权指标,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三)突出环境质量,强力推进五项整治。以 “河长制”、“水、气、土”三个十条为载体、抓手,强力推进五项整治。一是围绕“水净”,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除污染隐患,重点强化市区水源地保护,组织实施市区饮用水源地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二是围绕“河清”,推进水环境整治。出台《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全面实施“河长制”,深入推进闽江流域(xx段)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督促各县(市、区)按照“一河一策”原则牵头制定辖区内各河流治理方案,分年度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流域整治任务。三是围绕“天蓝”,推进大气环境整治。认真落实《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大气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业废气、秸秆和垃圾焚烧、燃煤锅炉等六方面的专项整治,并细化成具体的整治任务;继续推进三钢、三化的污染治理,实施220m2烧结机布袋除尘器扩容改造、烧结180系统成品电除尘改造、高炉炉前渣沟烟尘治理、进出厂汽车运输粉料扬尘治理等环保技改项目;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切实抓好黄标车淘汰工作;协调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门,加大道路、施工扬尘的综合治理。四是围绕“地绿”,推进土壤环境整治。在省环保厅统一部署下,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同时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明确生态红线分区分类管控要求与措施,将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具体地块;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安排,出台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筹抓好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整治、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试点,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及水泥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建设。五是围绕“居怡”,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为老百姓构建宜居环境。城区加强建筑工地、“三厅”噪声监管;农村全力推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美丽乡村。

  (四)突出能力建设,依法强化环境监管。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及配套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以环境保护大检查、“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后督察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继续强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杜绝违法建设项目;不断加大危险废物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危废管理“达标进位”目标的顺利实现;持续加强对取缔关停企业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严防“死灰复燃”及污染物超排、偷排;进一步落实各类专项行动提出的整改措施,将环境保护大检查、“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继续推向深入;开展环保执法稽查,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将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纳入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内容,做到“资源共享、一网多能、综合利用。”二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完成市局环保综合业务平台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我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力争于20xx年3月份前建成各县、市空气质量自动站及县域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并实现联网,4月份投入运行,实现各县(市、区)水质、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

  (五)突出机制创新,继续推动环保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和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先行先试,推动环保改革。一是配合做好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家部署,逐步建立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设区市环保局实行以省环保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设区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二是继续深化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和环境责任保险三项改革。20xx年,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扩大至所有符合评价范围的企业,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并研究建立和完善环境信用评价的长效机制和实施标本兼治的方式方法,切实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的不合理局面;推动排污权交易深入开展,力争在所有排污企业全面推行;继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总结经验,探索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环境风险的良好局面。三是为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开展三项改革。1.新建微量排污项目豁免购买排污总量指标及来源确认;2.环评项目审批登记表改备案制;3.取消生态类项目(除涉及饮用水源、重金属)市级以下环保验收。通过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同时,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保障环境安全。四是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在饮用水源保护、流域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公用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等领域,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加快环境服务业发展,提高环境治理的专业化水平,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3

  今年以来,按照全局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环境管理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台帐档案,分解各项业务工作,责任到人,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按序时进度逐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在全区开展的执法评议工作中,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扎实落实局执法评议领导小组下发的评议计划落实各项工作,现将报告总结如下:

  一、 分工明确,提高工作效率。

  环境管理科环保**分局环境管理科,主要负责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排污许可证工作事项,环境行政处罚管理工作、污染企业治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及其他环境管理工等。

  在全年的工作中,一是将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及日常环境管理业务量化分工,责任到人,制订工作进度表,确保各项任务及时落实。二是按照局内ab工作制度,所有量化分工后的业务工作再沟通、结合,即a岗责任人的工作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局内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创模”任务及各项业务学习,全面了解各项工作任务的要求、时间进度,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二、 加大环境管理强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做到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直属管理后,我们对市批转的所有建设项目严格监管,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二)加大水污染查处力度。为积极完成“创模”任务要求的'消灭劣v类水体的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排入丁万河企业环境监察力度,指定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管。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做好河道沿线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并严格监管,对于无证、超证排污的企业加大管理力度,实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

  (三)严格环境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以来,严格环境监察和管理程序,按照市环保局各项业务要求,加大对大气、废水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率100%。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查处,并督促相关违法单位限期整改。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加强对企业相对人的环境法律法规教育,既维护了环境法律的严肃性,又增强了企业相对人的环境法律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开展执法评议以来的工作情况

  全区执法评议工作开展以来,管理科全体人员积极对照评议方案认真自查,主要从有无群众反应的强烈问题、是否有徇私枉法、权钱交易,不按照法定程序乱执法,不按照法定职责乱作为,或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案不接以及吃拿卡要、非法查收、漠视群众疾苦等现象自查。

  通过自查,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时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效率低下、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促进了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提高了环境管理水平。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对照评议标准,认真落实执法评议各阶段工作,将环境管理工作水平更进一步。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篇4

  为加强我市环境队伍建设,督促完善现场执法程序和工作制度,进一步降低环境监管失职、渎职风险。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xx年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办函[20xx]2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xx年8月-9月对我市XX区、开发区、XX县开展环境执法专项稽查工作,此次稽查共调阅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18份,现场验证企业数为9家,行政处罚案卷15份,现场验证企业数为6家,排污费抽查数为9份,现场验证企业数为5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以及成效

  今年上半年,全市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800人次,检查企业2988家次,立案查处案件69个,罚款总额364.9万,移送公安10件,刑事拘留11人,行政拘留4人,依法取缔、关闭企业家数259家,限期改正企业200家。

  (一)服务大局、严格执法,全力开展系列环境执法行动。一是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积极部署市环境大检查工作并下发《市环境大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此次行动全市共检查企业1375家,其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358起,已责令停产企业62家,责令限期改正企业134家,报政府关停取缔企业67家,立案查处36家,处罚款203.9万元。二是开展全市环境执法巡查。支队开展了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跨区域重大环境问题。上半年,支队对县(市、区)共督查企业78家,下发督查意见函9份并对在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情况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并落实督查跟踪制度,确保整改处罚到位。

  (二)掌握动态、加强调处,切实解决一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65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19%,其中省厅交办38件。市本级受理投诉信访件92件,其中,市长信箱6件,局长信箱13件,处理率100%,满意率85%以上。

  (三)认真排查、强化预警,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上半年共组织排查52次,排查企业526家次,排查出新增环境风险隐患4处,完成隐患整改6处。通过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升企业的环境应急能力,有效的加强了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了区域的环境安全。

  (四)规范征收、落实新规,依法规范征收排污费。一是落实新规全面部署排污申报收费工作。自20xx年1月1日起,全省实行新修订的系列排污申报表要求和规定开展排污申报工作。为确保排污申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克服人员缺少的困难,开展对全市范围内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申报和动态申报的宣传工作,并对排污单位提出的问题通过电话、短信、现场告知的方式进行解答。同时加强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申报的核实确认工作,确保基本信息申报表填写的规范性,相关数据填写的完整性和逻辑性,为今后动态信息申报提供数据支撑。

  (五)正风肃纪、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能力建设。我市高度重视环境监察队伍廉政建设,坚持业务建设与干部 思想作风建设“两手抓”,积极落实“教育预防、制度建设、严格管理”三项举措。通过廉政教育、自查自纠、外部监督等形式坚决杜绝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执法不力、执法不公、刁难群众等问题。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我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印发了我市环境稽查工作方案,并专门成立稽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环境稽查工作内容和任务,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环境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每年都组织召开环境稽查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学习,使相关人员对环境稽查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为我市下一步环境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县(市、区)的环境监察工作开展稽查,按档案案卷抽查及现场实地检查的方式结合进行。我局对被稽查的县下达《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要求其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

  (四)我局高度重视环境监察队伍廉政建设,坚持业务建设与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两手抓”,积极落实“教育预防、制度建设、严格管理”三项举措。通过廉政教育、自查自纠、外部监督等形式坚决杜绝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执法不力、执法不公、刁难群众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1. 基层执法人员面临着压力大,人员少,任务重的严重问题。

  如我市县(市、区)的环境监察人员基本上每县也就四五个人,有执法证的人员就更少,而国家环保部新出台的《环境监察稽查办法》要求又特别高,监察的范围特别广,需要完全的任务特别重,三五个执法人员要监察四五百家工业企业,还有应对数量更加众多的餐饮业以及信访投诉、国家部想出来的各种形式的.监察,试想我环境监察现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和当前基层一线执法人伍配备的现状相比,如当前基层一线执法队伍面临着行政执法硬件配套设施缺乏、执法经费不足、人员紧张、还要应对内部追责的压力等问题与各执法辖区点多面广、执法相对人构成复杂、执法环境较差、环境执法专业性要求高、管理执法程序复杂的实际情况形成明显对比,难以完成国家和省里的监察目标要求。

  2. 稽查有关现场记录及案卷尚不够规范

  稽查中发现,各县(市、区)环境监察队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案卷制作不规范,且内容比较少,不能全面反映检查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充实。

  四、下一步打算

  1.对照环保部新出台的《环境监察稽查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工业污染源现场监察的各项规定,尽量规范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并将环境监察与企业环境管理台账有机结合起来。

  2.建立健全完善的环境稽查培训制度,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同时进一步明确环境稽查工作的目的,有效的提高我市环境稽查水平。

  3. 加快理顺基层监察执法人员身份,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和社会管理能力,促进基层环境监察工作逐步向更加有序、高效和科学化方向发展,并将稽查工作形成制度,常态化。

  4. 进一步明确监察机构在建设项目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明确监管工作程序和要求,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察工作。

  5. 建议国家和省厅根据目前环保工作现状,能否进一步理顺稽查和执法的机制,减少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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