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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工作总结

时间:2022-10-30 08:31:03 纠风 我要投稿

纠风工作总结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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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工作总结通用

  一、今年以来纠风工作回顾

  1、服务发展,助推创业创新,让群众满意。

  一是,开展“创业创新年”活动,解放思想促发展。市委、市政府结合丽水实际,开展了“创业创新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丽水新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要求广大干部在“创业创新年”活动中率先垂范,做服务发展的排头兵,积极围绕项目推进、破解难题、改善民生、优化环境等方面进行破旧立新,着力破除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观念,改革束缚创业创新、跨越式发展的机制弊端,改正缺乏全局观、片面维护部门利益的做法,去除只求过得去、无所作为的思想行为,力求在“建机制优环境破难题促落实”上得到锻炼与升华。同时,通过下基层蹲点调研,积极开展对信访稳定问题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前期存在的难题进行破解等工作,提升广大干部不断破解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并在破解难题中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为民办实事推进月”活动,以项目推动促发展。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我市共梳理出了今年要办的实事和要做的重点工作共计461项,并在《丽水日报》上公开。市委还将6月定为“为民办实事推进月”,对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努力实现完成一批、启动一批、推动一批。市委书记陈荣高对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和市直部门“实事实办461”项目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要求切实抓好电网、路网、水网、“天网”等“四网”建设,夯实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各位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也都按照工作分工,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目前,丽水市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进展顺利,“实事实办461”项目在有序推进中,我们还将在10月份再开展一次督查。坚持项目推动,打造生态品牌,是全面开展“为民办实事推进月”活动的重要抓手。通过项目推动,在全市掀起了为民办实事、服务发展的新高潮。

  三是,优化发展环境,有效服务促发展。我市以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突破口,提出有效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项目促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从年初开始就制定了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工作,明确市企业减负办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半年多来,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初步成效。如:物价部门继续加强涉企收费规范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继续清理整顿代收代扣和搭车收费行为;经贸等部门以深化企业服务年和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为载体,主动上门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民政等部门在巩固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四脱钩”成果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对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明脱暗不脱”的现象提出了整治的建议。最近,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市效能办、发改委、经贸委、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正在对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协会、学会开展一次涉企涉项目的收费专项检查,为我市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章立制促发展。在市委二届七次全会上,按照省委“两创”总战略的要求,市委就加快创业创新作出了部署。市委二届八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丽水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决定》。在出台服务“两创”总战略相关制度的同时,丽水市委、市政府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全面清理,对那些不符合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精神,不适应“两创”总战略的规定和做法予以了修订和完善,确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2件,修订24件。根据清理情况,市政府组织编辑了《丽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1350册,下发各县(市、区)及各部门。确定修订的24件规范性文件,6件已完成修订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发文实施,有8件已基本完成修订草案。

  2、服务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满意。

  第一,继续深化“四项治理”。一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各农村社区普遍实行了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监测网络,建立了县(市、区)、乡(镇)农民负担监督员制度,共聘请监督员102名。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的运行管理,设立了龙泉市、遂昌县和缙云县等三个监测县,36个监测乡(镇)、50个监测村、 255户农民负担监测点,同时监测农民专业合作社14家,落实专人负责,按季统计监测农户农业生产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集资摊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政府支农惠农补贴情况,真实掌握农民负担第一手资料。坚持农民负担月报制,每月由下一级农负办向上一级农负办及纠风部门上报涉农负担案(事)件发生情况,层层监督,层层把关,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监测网络体系。二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群众最关注的教育收费。重申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积极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开展了义务教育经费审计调查。实行收费公示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作了永久性收费公示牌,在学校醒目地点进行公示,并在开学其间,集中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有关收费事项,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春季开学初,市、县(市、区)纠风、教育、物价等部门联合检查所属学校的收费情况,对各县(市、区)中小学、大中专和市直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批教育系统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正在查处中。三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创新药品招标后续管理办法,规范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督促医疗主管部门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群众投诉举报、惩戒公示等制度,切实解决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四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认真实施《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将防止“公路三乱”行为发生作为行政执法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交通部门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规范交通执法队伍执法行为,如运管稽征处先后制定《丽水市公路稽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制度。还成立了市治超廉政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廉政执法教育,治超执法监督、派驻治超站(点)廉政督察员。我市交通执法队伍网络监管系统正在建设当中(这种监管优点是迅速、便捷、直观,在办公室就能了解一线执法队伍执法情况),通过加强网络监管、明查暗访等手段,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管。

  第二,强化“五项资金”监管。根据全国和省纠风工作会议部署的加强“四项资金(基金)”监管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对移民资金的监管。市纠风办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了内部管理,在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完善并出台了公积金管理使用的规定、办法,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大局出发,加强了对移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移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第三,加强“三项督查”。一是加强对价格监管的督查,维护社会稳定。督促有关部门对“米袋子”、“菜篮子”工程的落实加强了监督检查、加大了市场价格监测巡视频率和力度、加强价格监测点的价格监测报告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全市主要商场超市粮油批发网点重点行业重要商品价格进行干预和调控等;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认真做好政府定价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调整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项目出台一律实行调整申报制度;对全市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丽水市人民政府公告([2010]1号)向社会公告;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物价部门出动检查人员233人次,重点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以及医药、住宿、餐饮等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137件,办结率为97%。二是加强对汶川地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救灾助困公益事业捐赠工作管理的通知》,各地、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机构,层层建立监管机制,形成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体系,迅速开展工作,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从监督检查结果看,我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总体情况较好,全市各级组织和群众捐赠的8758.68万元款物、全市82818名共产党员自愿交纳的1798.2万元“特殊党费”,均没有发现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截留克扣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加强对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款物拨付发放情况的督查,为老百姓交上一本放心帐、明白帐。市纪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纪律的通知》(丽纪发[20xx]7号),强调了三大纪律。市纠风办组织市民政等部门对各地救灾款物的拨付发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纠风办还会同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了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追踪检查,杜绝在救灾款物的使用上违规和违纪的事件出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救灾工作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各地、各部门反应迅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情况较好。

  第四,继续抓好“三个纠正”。一是继续抓好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地,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户补偿安置到位,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的发生。通过纠正征地中侵犯农民利益问题专项推进,努力实现我市征用土地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二是继续抓好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针对容易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环节,从规范管理入手,通过规范许可、裁决、评估、拆迁行为等,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拆迁中侵害被拆迁居民利益的有效途径。坚持依法行政,把安置资金足额到位和安置房源落实作为拆迁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根本上防止被拆迁人利益受到侵害;规范拆迁评估行为,完善市场评估机制,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拆迁评估机构,确定补偿价格;禁止野蛮拆迁和暴力拆迁,依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双困”家庭的拆迁安置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继续抓好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重点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问责制度等,引导企业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上,严格把握清理旧欠与预防新欠并重的`原则,在清理旧欠的同时,防止新欠。同时,进一步拓展工资保证金范围,加大拖欠工资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投诉有门、立即办理、查实必纠,对情节严重的恶意拖欠,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向社会公开曝光。

  3、服务基层,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让群众满意。

  一是,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为基层送服务。上半年,我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面向基层群众的送服务活动,如市卫生局等部门牵头开展“百名名医送医下乡服务”、“百名法律工作者送法下乡服务”、“百场戏进农村服务”、“百名农业专家送技术下乡服务”、“百场普及科技知识展”和“百名优秀教师进农村上示范课活动”等“六个百”活动;市交通局抓热点促民生,积极开展以“幸福班车通百村”、“百场讲座到基层”、“千名专家送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交通惠民送服务“双百三千”活动,促进新农村建设;市经贸部门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继续深入推进“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23个经办部门和单位积极行动,抓紧办理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市质监局积极落实加快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的政策意见,为企业品牌培育、维护、提升提供帮助与指导服务;市政府举行银企合作恳谈会,9家商业银行与100余家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对接,现场签约企业42家,涉及金额达27亿元,等等,真正做到在一线了解情况、在一线促进工作落实、在一线提高才干、在一线转变作风,为基层送去服务,让群众满意。

  二是,开展进村入户帮扶低收入农户活动,为基层送温暖。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县(市、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都选择一个乡镇、一个村、一个产业(企业)、一个低收入农户、一项重点工作或群众集中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蹲点调研。蹲点时做到确定一个主题,形成一个调研报告,理出一个工作思路,帮助联系单位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4月份以来,丽水市级领导干部围绕实现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分别到各自联系村蹲点调研,加强工作指导,重点帮助解决低收入农户的增收难题。半年多来已有14位市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蹲点调研。在市级领导干部的带动下,55位市直单位负责人、220位县(市、区)领导干部、1200多名县属单位负责人、1300多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相应开展了蹲点调研,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共撰写蹲点手记、蹲点感悟和“创业创新建议书”300多篇。

  三是,不断完善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为基层送技术。组建了以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站为主体的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提升了乡镇政府的服务功能。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和重点工作任务设置课程,由乡镇干部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选择具体科目,规定每人每年至少取得1门以上技术证书。同时,把培训延伸到村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示范户、低收入农户、企业主。依托“住村联心”流动辅导团对乡镇干部分片、分类、分批开展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乡镇干部统一参加技能考试,并将干部的技能学习培训及认证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据统计,全市共有3400多名乡镇干部通过技能培训,考取技能证书。坚持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市级机关向全市农村选派了4批共400多名农村工作指导员、2批共100名科技特派员,在为农村直接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极大充实了乡镇、村干部技术培训师资力量。

  四是,深化“住村联心”制度,强化基层干部作风。围绕农村灾后恢复重建、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巩固和深化村级民主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住村联心”工作制度。各地乡镇党委政府结合新一轮“先锋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把深化“住村联心”工作制度作为“创五好”工作的主要内容,加以健全和完善;同时,将乡镇干部开展住村工作情况作为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依据,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巩固。对因执行制度不到位而引发的负面案例,及时查处和通报,并严肃处理当事人。自6月份开始,市主要领导带队,到各乡镇、村进行夜谈,对“住村联心”工作情况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防汛抗灾、农村社会稳定等工作开展督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至目前,已组织夜访16次,走访乡镇16个、村18个。

  五是,巩固和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创建活动,增强服务基层的能力。主要采取了听汇报、察看现场、走访用户、办事询问、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形式巩固和深化创建化活动。各基层站所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工作重点,选择开展了系列优质服务活动,不断增强自身服务基层的能力。如市电业局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深化供电服务品牌建设活动,“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推出延伸服务举措,组织“阳光电力服务队”等开展以关爱弱势群体为主旨的服务活动。通过加强基层站所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4、构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提高群众满意率。

  一是,完善“百姓热线”工作机制,“三位一体”构建行风监督服务网络。丽水“百姓热线”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报纸“三位一体”联合举办,充分发挥各家媒体特长,优势互补,有利于动态监督投诉件的办理落实,增强监督的综合效果,构建一个多角度的舆论监督服务网络。为确保热线的正常运行,我市还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如市直部门一把手上线制度、联络员制度、投诉件转办(交办)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公开反馈制度等。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扩大“百姓热线”的影响,我们还推出了“百姓热线”走进县(市、区)大型现场直播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缙云、青田、松阳、遂昌、云和、龙泉站五站的现场直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800多份,处理各类问题150多个,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为确保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把领导上线和接受采访情况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是,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使“三服务一满意”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深化政风建设。市委把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重点,列入市委2010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之中,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心协力,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完善了作风建设九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书记作为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协调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党政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机制,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我市在年初“两会”期间,对市政府各部门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办事公正和廉洁自律、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议,把评议结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市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以加强卫生事业发展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为切入点,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各县(市、区)还结合各地实际,对评议工作进行延伸和拓展。以评议活动为契机,卫生行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初步形成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行风建设运行机制,不仅使广大群众感受到了卫生行业良好的服务,也有力推动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我市各个行业的行风建设也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我市“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宣传还不够深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方法、手段和措施还不够多,在如何深化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服务一满意”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该项工作还不够重视,工作抓得不紧、抓得不实,少数干部和部门作风还不够踏实,一些基层站所,仍然存在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进一步作好整改,“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各项任务抓实抓好,进一步常态化。

  二、下一步打算

  按年初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各负其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查漏补缺,及时做好总结调研,全力以赴做好整改,要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好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广大干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群众满意”的能力和水平。

  1、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各地各部门抓好对“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抓工作落实的能力,及时发现哪些地方工作不力,需要及时纠正,及时明了哪些地方有不足之处,需要及时弥补,及时找准哪些地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出预防问题发生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把“三服务一满意”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监督落实到位。对于工作进度缓慢的,各地各部门要抓紧补课,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进度表,把工作任务细化到月、到周、到日,充分发挥广大干部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工作进度尽量往前赶,确保“三服务一满意”各项工作的完成。

  2、抓好整改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一是要继续做好“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宣传工作,在知晓率上要有提高,在活动的层面上要有扩大,不断增强广大干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找准切入点,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对“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中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一事一议,凡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三是要开门纳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立足群众满意。四是要树典型,强化责任追究。树立狠抓工作落实、抓好整改落实的先进典型,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对发现不抓落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反面典型,要强化责任追究,特别是在“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造成恶劣影响等四方面作为责任追究的重中之重。五是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年底要对“三服务一满意”工作严格进行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主题活动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坚决取消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评先资格。

  3、抓好总结调研,为新年度工作作好准备。一是要求各地各部门抓好总结调研工作,把本地、本部门的“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亮点、特色工作体现出来,通过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有的放矢,提出对策,拿出思路、落实举措,立足当前、谋划来年,真正把调研的实际成果体现到工作决策上,转化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中来;二是总结调研要紧贴省委、市委的中心工作和阶段任务,围绕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来展开,要注意实地调研和深入思考相结合,在认真领会中央、省、市的有关精神基础上,和本地工作实际结合好,研究“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中的新情况和发现新问题,并不断给予解决;三是在总结调研活动时,要注意深度和广度,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仔细查摆突出问题,剖析根源,为新年度制定出符合本地工作实际、具有科学决策的指导性意见早作准备;四是要认真研究,举一反三,充分运用总结调研成果,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实施重点突破,推动“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

  4、抓好制度建设,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把纠风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要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和解决问题、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把注重实效作为民主评议的核心,着力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把体民情、听民意、解民困、得民心贯穿于整个民主评议工作全过程,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得到解决。继续做好丽水电台“百姓热线”节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完善有关工作制度,以严格的制度来保障节目的运行,重点督查各部门、单位领导上线情况、办理群众咨询投诉情况及反馈情况。继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开拓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创造新方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铲除滋生蔓延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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