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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的小结

时间:2022-05-28 12:12:27 小结 我要投稿

课程的小结

  时光如流水般匆匆流动,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想必你学习了很多新知识,让我们好好捋捋,写一份小结吧。那么一般小结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课程的小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课程的小结1

  每学期课程结束,都要写一篇课程总结。为了应付差事,都是写几句言不由衷的套话,无外乎教学方法、教学范围、学习风气、考试及作业情况,千篇一律,估计也没人看。但,明知道没人看还要写,缺这项内容不行。就像开会,参加不参加是大问题,去了听不听不是问题,至于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更没人关心。又好比是一台戏,有唱的,有看的,尽管都几百遍了,唱的心不在焉,看的厌烦透顶,但必须要唱下去,不能散场子。

  中国有个怪现象,有些事情是领导一拍脑袋就定下来了,但要取消很难,大家都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比如大学生军训,初衷如何之好,道理如何之大,我也能总结若干条。但实际结果呢?去部队军训收费昂贵,食宿不好解决,干脆请部队的人来,在校园里进行。部队也狮子大张口,要几十万元,更干脆,自己训,不是有不少退伍兵吗,还有保卫处的人。去民政部门买正规服装,还分出级别。当然要参照一定比例申请费用,比部队低点,装个人腰包多舒坦。历年的军训都如此,两周时间里校园内军歌嘹亮,拉动了多方面的消费,起码每人买身军服。

  军训,是变了味的军训。课程总结,是根本没有味道的课程总结。

  学生也同样,去实习要写实习报告,工厂概况,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等,凑够篇幅。即便写的非常认真、非常全面、非常正确,充其量是工厂说明书。况且这些东西都是现成的,简单搜集摘抄即可。如果让学生就实习期间各方面的真实情况作总结,看到的景物,对工厂的感受,内心的变化等等,用他们自己的语言,肯定非常生动,但不合格。今年上海美术学员有的学生毕业论文是“大学的人和事”,记录四年学校生活,因与美术无关判定不合格。真实的东西不合格,只能用假的。

课程的小结2

  本学期的实训虽然结束,但这并不代表我对网络营销学习时间的结束,我学到的知识却是一辈子有用不完的。

  在这次实训中,我们收获了许多知识。通过这课程的实训,我们掌握和理解网络营销的概念,对当今网络经济时代下市场的新特点以及网络营销的新模式有了新的认识;通过对SNS社区的研究,我们了解到什么是SNS社区,SNS网站的主要功能、内容调查,和对SNS网站推广策略进行分析等。这一系列的项目,加强了我们对网络营销知识的理解和过程、网络市场调查和分析、网络营销的策略、网络广告策略、网络营销组合管理,具备相应的动手能力和理论知识运用能力的掌握。 本次实习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1.目的性不强

  由于整体试训的关系,很多东西没能有更专业的认识,做的时候都是笼统的研究,这样就是多而不精,这也可能和平时的积累和课程学习不精有关。自己更应该一个个掌握好。

  2.实际操作能力不足

  面对大量操作,不是很熟悉,一点点的学习,所以错误很多。所以,就要加强上机的学习,多操作,多训练。

  3.专业理论知识不强

  实训中需要用到很多专业知识,对于这些知识,不十分了解。所以很多知识不能很好的进行。以后通过网站和书籍加强这些知识的了解。

  这些项目的实训使我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利用网络搜集资料信息的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作为组长,不仅要做好这些内容,还得有个整体的安排和最终的整合,对整个流程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还要对其他不合理的地方作出修改。不仅在这些网络营销知识上有了提高,而且在组织协调方面学到了很多,还有在最终整合时,对论文格式,word等操作能力和文字撰写能力有了更好地提高。总之,这次实训,对我们来说是个很好的锻炼和学习机会。

课程的小结3

  我们的整个课程,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材绪论以及前三章为大的参考框架,在将马哲与非马西哲和中哲的对比中,有意识地概括地但是也是比较全面地讲授了大哲学的三个有机构成部分: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一直有同学问:怎么学哲学?怎么用哲学?现在我们总结一下,哲学这门学问所关注的是人的生活中最基本或最普遍的内容:存在、认识和选择,而哲学的关注并不是像具体理性学问那样,从某个特别的视角,去解决某个特殊的具体问题。它是通过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的一些规范去把握存在、认识和选择中的最一般的现象、普遍的规律。我们通过一个学期的十几次课的时间去了解和熟悉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那些很抽象同时也是很基本的哲学范畴DD终极实在、终极有限性、实在论、认识图式、还原论、辩证法、人性、自然因果律和精神超越性、价值……

  那么我们可以学到什么?我期待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一,我们能把握一种哲学理性思维的技术,能在认识活动中更为主动。我们面对认识对象的时候,可以根据我们的需要,从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视角上去把握认识对象;当我们的认识对象是理论文本或思想见解时,我们一方面可以对其进行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归类,同时我们也可以对其在这些方面的深刻或浅薄,正确或谬误,全面或片面作出判断和评价。二,我们能具有一种价值理性(普世价值)的自觉。对于自己的人生意义、信仰追求、国家和民族发展方向、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面临理性判断和选择的需要时,在价值方向上能不再盲从。

  我们的教学是把哲学理性探讨的过程或思路完整地展现给大家。我们对任何一个理论问题的论述,都注意到尽可能地做到理性的全面性或不偏激。对于中西哲学各自的长短和高度互补性、对于科学、宗教和大哲学各自的特点和功用、对于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历史贡献与局限、对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作用、对于中国人的天道信仰、甚至对于非普世价值、等等,我们都力求对其进行历史的具体的分析。

  由于哲学这门学问本身的特点,因此不会每个同学都能百分之百地理解。但是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我们至少在了解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内容的同时,能知道,哲学思维,首先是一种自主思维,它以质疑为动力,以积极地达到理性认识为期待。能知道,哲学不但解决思维方法问题,而且解决价值方向问题;不但探讨如何思维才有效,而且探讨如何选择才美善。我们会发现不是只背诵一些教条,只学到一些冷冰冰的规律就算是学到了哲学。哲学更不是可以随便东抹抹西抹抹的万金油,不是用来骗人,用来诡辩,用来糊弄,用来做秀的东西。哲学是一种求道的学问,它是对真理的追求、坚持和应用,它可以给我们明明白白地确定自己的人生意义,认识社会进步的前途,评价和作必要的价值选择时一个理性的参照系。

  那么我们学了这门课和不学能表现出哪些不同?

  1)具有一种自我超越(人要进步的挑战者永远首先是自己)的精神,或者说追求无限,努力和道融为一体的精神。哲学是教人求道、行道、同道的做人之学,不是教人做某种职业的。哲学可以使人聪慧,使人养成健全的精神,进而可以使人更容易保持身体的健康、得到事业的成功,创造幸福人生、美丽人生。不止于此,好的哲学可以赋予人自觉地以身载道,堪当天下大任,挽狂澜于即倒的勇气、智慧和品质。具有这样品质的人,才可能摆脱物抑欲惑,成就伟大人生。

  2)具有坚守普世价值并身体力普世价值的意志和胸怀。

  (A)他知道行道(不是光说不练,也不是只唱高调而不付诸于行动),讲德有德(不是讲一套而信奉另一套)。他不是专事宣传教育别人的喇叭,他是做人的楷模。凡他号召做的,一定是他已经做的。凡他认为别人不应当做的,一定是他自己首先不会做的。他能即凡即圣,在平凡中活出崇高和伟大。

  (B)他以普世价值为判断事物、选择人生的基准,不以个人一己是非或他所从属的小集团的是非为是非,他有良知,因此是抵制反人道的罪恶和谬论的坚强力量,在价值原则问题上,他不会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不会趋炎附势、阿谀奉承;不会恃强凌弱、以权谋私。

  3)深知自己的.主体性和有限性。一方面他积极生活、自强不息,对自己的生命有一种自信:大丈夫活此一生当志存高远、敢作敢当,无悔无愧,因此有一种责任感,能给从事人类和民族进步事业的同时代人以精神的支持;另一方面他有一种自知,而对天地、对父母、对先哲,对养育了我们的民族文化懂得感恩、懂得敬畏、懂得爱戴。他总是处于一种虚心求知,真诚体验,努力理解,不断在知识上人格上成长的状态,因此他对人总是谦和、热情和包容的。

  4)具有自觉的哲学思维能力和习惯。看问题,想问题,制订计划、方案时,有清晰的思维逻辑,而不会陷入逻辑的混乱。有价值的自觉。能知微见着,能着眼于现象后的本质,过程中的规律和发展趋势,而不会在战略方向上盲然。对社会问题他总能自觉而熟练地做具体地历史地分析,关注大事而不尚空谈,脚踏实地又不失方向,能把握可利用的条件,从现实可能性出发,有效率地将理想变为现实。

  这也就是我们在本课开场白中提及的“认真对待生命、生活和世界”的真正内涵。

  回顾一下,通过本课程学到了什么?我那朵哲学理性之花开放了吗?开放到什么程度了?

  我希望本学期我们大家在一起学习的哲学课程能对同学们将来事业有成、人生幸福,不断地超越自我而达到更高的生命境界有所帮助,能在面对未来人生的无数选择时,不再是完全地茫然,被动。能在我们哲学课的基础上,自己去解决和达成自己的信仰、人生意义、幸福生活甚至美的生活。我期待着十年之后能听到、看到你们的进步和成就,能和我们所有中国人民(包括你们的父母和所有爱你们的人们)一起分享你们的光辉成就!

课程的小结4

  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同学们的热心帮助下,一个学期的法律诊所的学习结束了。从对法律诊所的一无所知到参与其中,从对法律条文规范意义上的一知半解到具体的实践,从对法庭的盲目崇拜到实战砥砺,…一个学期以来,法律诊所的老师们勤奋严谨的治学、至真至善的品格;同学之间团结和睦的氛围、求实创新的态度给我留下了终生的财富,其中得到的教益无法诉诸于口头,只能求助于笔端,以表达对老师的崇敬和对在法律诊所中学习的同学的由衷的敬佩。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一门课程所能涵盖的范围。

  首先,表现在对于学习的促进上。法律是一门技术,是在实践上不断发扬光大的一门艺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经验上的意义远远超过了规范本身,这一点是每一个法律人都能理解的观点,因此,以前我始终抱持法条无用论的观点,只是做一些华而不实的所谓理论性的探讨,忽视了基础知识的把握,这些,在平时的课堂学习中也很难体现出其薄弱之处。但是真正走上法庭以后才知道,理论修养固然重要,如果忽视法条的系统掌握,也是万万不能的。例如在我们接手的贾红海的案件中,我在第一次出庭中,由于对诉讼规范的疏浅,导致了在法庭中的被动,教训是刻骨铭心的。毫不讳言,通过法律诊所的教育使我认识到法条本身的重要性。

  其次,表现在协作精神的培养上。谈到这一点,我非常惭愧,因为我发现周围同学之所以案件做的有声有色,原因在于重视了配合的重要性,曹毅他们做的培训案件,无论是案件材料的收集还是证据资料的整理,尤其是大量的网上证据的查询,无疑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如果单靠一个人的力量,不会取得如此满意的结果,还有其他的案子,我就不再一一赘述。单就我和于海杰做的这个案子而言,小姑娘几次走访当事人,我这个搭档也很难说的清楚,甚至在我一再讽刺和打击之下一如既往,这种负责的态度,令我敬佩,可以说这件案子如果做的还算差强人意的话,是和她这种负责的态度分不开的,如果效果不理想,那完全是由于我的配合不力所致。

  再次,是对人格的熏陶上。这一点与刘东华老师和于蓉老师的个人魅力是分不开的,刘老师学识渊博、推己及人,对事情认真负责;于老师宅心仁厚、与人为善,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两位老师的敬业精神,特别是把公益事业作为自己的追求的目标,淡泊名利,可以说是北大法律诊所的两台发动机。这些对于法律诊所中学习的同学们的人格的培养尤其重要,这就是所谓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再者,法律诊所所从事的不仅仅是知识上的学习,更可以说是一项事业,一项还没有走上职业法律道路前首先经历的人生品格的洗礼,可以说,在这种阶段上遇到值得效法的老师是幸运的。

  第四,在于能力的培养上,俗话说的好:和谁在一起,你将会成为谁。在法律诊所的学习过程中,每一个同学各有其特点,但是只能用“优秀”两个字来概括,其中有睿智如王越端者,有聪明如邹兵建者,有多才如曹毅者,…不胜枚举,各有千秋。当一大帮优秀的人所构成的群体,群策群力所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是不身临其境很难窥其一斑的。可以说,在法律诊所中能力的培养是潜移默化的,在讨论案件时不经意迸发的智慧的火花,在汇报案情时难掩的失望之意,在法庭模拟中“打不破的砂锅”…,对于我来说,总有着新奇,因为,只要留心就会在这一群体中屡有斩获。

  单薄的纸张很难尽述法诊的教益,冰冷的键盘无法畅谈半年的感言。就事论事还是谈谈我在贾红海一案中所收到的启发。

  贾红海的案子可以说囊括了继承法中主要的问题:首先是老太太霍殿荣老人和贾志朋的共同财产问题,贾家兄妹八人以及霍殿荣老人对贾志朋的遗产的法定继承问题;其次是共有财产的管理问题;继承的时效问题;代位继承问题;转继承问题;遗嘱继承问题…,不一而足,这也反映了在具体做案件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的复杂性,因此,针对此案,颇有些感想:

  首先,做任何案件都应当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把困难估计的充分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我在做贾红海的案件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其中自我感觉到最欠缺的就是估计严重不足,只是注意法条的搜集,忽视了法律实务中的变数。例如:对于对方当事人让证人出庭的问题就没有认识到,只是凭想象认为证人出庭的概率很低,就想当然的认为对方当事人的证人很难在法庭上出现,因而忽视了本案的特殊性,以至于当对方当事人的证人出现在法庭上以后竟然不知所措,乱了阵脚。这一方面是经验不足,另一方面也说明粗心大意对庭审带来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如果当时对各种细节充分估计,各种资料做全做好,最起码对对方证人的底细有所了解,哪怕对法律事务所得性质有所了解的话,可能在庭审中就会是另一番天地了。

  其次,在做案件的过程中切忌盲目乐观。在贾红海的案件中,乐观的情绪是渗透在整个案件准备过程中的,当时,通过对案件情况的分析,然后准备法条,认为无论是具体的案件情况还是掌握的证据,无论是理论还是规范,都对对方当事人不利,应当是准备的过程就是打赢官司的过程,这种自以为是的思想导致的是当出现异常情况是往往坠入失望的深渊,以至于影响法庭审理中的正常发挥,从而导致对整个案件办理过程的质量和法庭判决结果。在此情况下还容易产生推脱责任、异常表现以及情绪化的倾向,把在法庭中的失利归诸为法庭不公、当事人的不配合等,最终对整个案件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最后,要对当事人有清醒的认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是为当事人服务的这一最基本的要求。在贾红海一案中,由于贾红海的特殊情况,开始的时候即有一种抵触情绪,所以在做案件过程中,始终把贾红海的人品作为自己对准备工作不细致落实的理由。以至于贾红海说在庭审前告诉我,他已经把全部的积蓄都捐给了地震灾区时,我竟然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又平白多了一道压力。

  总而言之,在半年的法律诊所课堂中的学习,使我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毫不夸张的说:我的法律职业生涯是从北大法律诊所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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